第1章 论成为强盗的二三事1(2 / 2)

敌人只是想要害你,但朋友就不一定了,他们可能会帮你,也可能会害你,最关键的是大多数人其实根本分不清到底谁会帮你谁会害你。

不过说实在的,我也说不准‘西铜’到底算我的敌人还是朋友,因为它虽然嘴上骂的凶,还经常诅咒我,可每逢月初或者年初的时候,它都会送我一份礼物。

(▼へ▼メ):“那不是我送你的!那是我自带的签到福利,你没签订契约,所以根本就不是给你的!是你抢走的!你这个强盗!”

你听!又在说我专业呢!

其实我觉得‘西铜’刚刚是在硬夸,因为本质上我其实并不是抢来这些礼物的,而是实打实捡漏捡到的。

根据‘西铜’的说法,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它的上任宿主的所有物,本来是该发放到上任宿主的储备空间的,只不过因为上任宿主死亡,‘西铜’又没有签订契约,储物空间消失了,所以每月福利和年度奖励才会就这么掉在地上。

然后我寻思这也没人要啊,留在地上不也很浪费吗,就都收下了。

其实这些礼物里面,大部分都是一些没什么用处的东西,比如每月赠送的礼物都是一样的,都是一些奇怪的抽奖券,据说需要先于‘西铜’绑定,才能开启抽奖,所以对我来说真正有价值的,其实是每年一份的道具。

这些东西我都保留下来了,分别是一把有着红色刀刃匕首,一把可以连发的神奇火铳,只有一枚硬币的小钱袋,还有一个能产生奇妙药丸的宝葫芦,一杆刻录着3颗星星的短棍。

什么?你问为什么6年过去了,我为什么只拿到了5件物品?那是是因为第六年送礼物的时间还没到啊。

这把鲜红匕首是我最新得到的宝贝,说这把刀可以存取所杀死生物的灵魂,成为一把拥有灵魂的武器。

在得到这件宝贝之后,我当晚就去树林里抓了只兔子,然后用匕首给它放血,期待着匕首的变化,接着我就发现这把匕首它长出了一对毛茸茸的长耳朵。

它确实拥有灵魂了,在没有危险的时候,它甚至可以变成个能自己跑自己跳的红毛兔子,既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拉屎,简直就是最理想的宠物。

真是太可爱了,我喜欢死它了。

(′Д`):“它只能吸收一次灵魂!你应该拿它去杀人,或者去杀一头猛兽啊!白瞎了这么好的一把可以自我成长的好武器!”

要是问这些礼物里面,哪个东西是最厉害,那无疑就是这把叫做‘沙漠之鹰’的火铳了。不但威力巨大,一枪就能打断大腿粗的木头,而且还能连开8枪,最关键的是,它还能自己恢复弹药,每隔3个小时就能恢复1颗子弹。

唯一的缺点是,这玩意的后坐力太强了,我拿到它快两年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打中过人。

(′Д`):“那你倒是练啊!你练了不就能打准了吗!”

小钱袋也是不错的,虽然只有一枚硬币,但从里面拿走后,它第二天还能再次出现一枚新的硬币。

有着这样一个可以无限生钱的宝物,我非常的高兴。就是这玩意产量非常的低,大多数时候都只会出现铜币,偶尔才会出现银币,金币更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Д`):“这是潜行道具,从里面拿出的钱在一天内是具有魔法的,只要丢出去,就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谁让你拿去买面包了啊!”

葫芦这种植物我们这没有,所以第一次见到宝葫芦的时候,我差点把它给炖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东西可以炼药,只要放入对应的材料,就能产生一颗颗奇妙的小药丸。

这些小药丸虽然味道极差,但极其有用,在必要的时候,我就会用这些小药丸来填饱肚子,避免被饿死。

每次逮着俘虏,我就逼他们吃这些小药丸,既能给我节省粮食,又能让他们情绪崩溃,早些服软。

(′Д`):“炼药需要药方!它可以祛除药材的毒性,谁让你整天放杂草进去的!”

如果说这些礼物里面,有哪个道具对我的价值是最大的,那无疑就要属这把刻录着三颗星星的短棍了,它不但是我最早拿到的宝贝,还是我非常重要的战斗伙伴。

只要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我能够摸到其他人背后,那么我就能一棍子打晕他们。

6年以来,从未失手。

(′Д`):“这是最没用的!它就是个三星棒球棍,特性是结实耐用,能打晕别人,纯属是你敲人敲多了自己练出来的!”

凭借着这些神奇的小道具,我也算是在法尔特地区创下了赫赫威名,由于我秉承着不论贫富都只抢一半钱财的习惯,很多人都称呼我为法尔特的侠盗,说我是喜欢劫富济贫的独行侠。

我也不懂,为什么我抢了他们,他们还要感谢我,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民风淳朴吧。

不过树大招风,连续6年的为非作歹,还是让我付出了代价,几个城邦的城主对我下达了联合统计,雇佣了好几队雇佣兵前来捉拿我,甚至就连附近的强盗和黑帮也在帮着他们找我的麻烦。

不就是因为黑吃黑了你们几次嘛,真小气。

这些人组合起来,着实是有些人多势众,要不是有着当地老乡的通风报信,我早就被他们堵在临风岭了。

实际上我现在的日子非常不好过,附近的几座城里,到处都有着关于我的画像,而因为我总是单独行动,所以也被外来的佣兵团当成了软柿子,想着法地来找我麻烦。

我不喜欢麻烦,也没能耐对付这么多人,所以我就准备前往其他地区,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我的运气相当不错,就在我思考自己接下来该去哪的时候,酒馆里的酒保告诉了我一个消息,说东边的林德城荒废了,据说连城主都跑路了,眼下这个地方已经是属于三不管,不管什么样的妖魔鬼怪,都在往那边去。

我眼前一亮,倒不是因为说可以去那里避难,虽然我确实是准备去,但我最在意的,却是那里的城主跑掉了。

“阿瓜,你要去哪?”

“去林德城。”

“为啥?”

“我寻思着这座城也没人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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