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陈宏救子案的真相533(2 / 2)

“那个电话号码给我带回来,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现在把陈宏押回来吧,我倒要听听,她愿意招供些什么。”

“好。”

就这样,半小时后,陈宏再次回到了审讯室。

叶默和郑孟俊来到审讯室,看着和昨天态度完全不一样的陈宏,两人都觉得有些不对劲。

“陈宏,你今早给谁打了电话?”

“给我的大哥,我向他交代后事,让他照顾好我父母。”

“你还没判呢,就这么急着交代后事?”

听言,陈宏叹了口气:“我想了一晚上,想通了,自己干过的事情,自己躲不掉,我知道我罪大恶极,继续抵赖也没用,干脆想开点,不管怎么说,我儿子健康活着,这就够了。”

“你的意思是,你承认你买器官救你儿子陈非宇的事实了?”

“对,这些都是我做的。”

“那我问你,你儿子换的肾,是左肾还是右肾?”

“左肾,他患了尿毒症,双肾功能衰竭,但正常人一颗肾也能活,所以就换了一颗。”

“那为什么不换两颗?”

“医生说换两颗有风险,我儿子很可能活不了。”

“你儿子这颗肾,是谁的?”

“是道具制作师徐空的,在他之前,还有一个人,叫张立,没想到他有心脏病,死在了手术台上。”

“人死了,肾脏不是还可以用吗,为什么不用张立的?”

“我不想我儿子换一颗有病的肾,而徐空年龄身高都和我儿子差不多,他的肾最合适。”

“给你儿子换这颗肾,前前后后花了多少?”

“帮袁振龙洗白,帮杨青山隐退养老,一共花了两千万左右。”

“你可真是大手笔。”

“没办法,救子心切,要是在国外,两千万,能买一百条人命,可国内太严,找不到渠道,我不想等了,我只想我儿子快点好起来,所以再多的钱,我都愿意花。”

国内肾脏移植的肾一般是亲属活体捐献或公民逝世后尸体器官捐献。

尸体捐献是指当一个人脑死亡后,他或他的家属同意将肾脏器官捐赠给需要的患者。

活体捐献是指在手术的过程中,捐献者同意提供自己的一个肾脏。

但正常人谁会同意把自己的肾脏捐献出来。

所以就会出现非法买卖。

一个人的肾如果能卖十万八万,还是有不少人愿意卖的。

毕竟人穷到一定地步,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但陈宏花两千万,非法获取一颗肾来救儿子,这说起来怎么也过于离谱。

说的难听点,你就是打着招牌去买肾,二十万一颗,排队过来卖的人数都数不清。

所以,带着这个疑问,叶默随后发出了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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