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大圈仔111(2 / 2)

判了无期之后,只要在里面改造表现良好,最后减刑,落在身上一般就是17年或者25年。

不少国内帮派里面服过刑的人,就喜欢把这种隐晦的东西纹身上,不是内行人根本看不出来。

而袍哥入会仪式极其复杂严肃,开山行礼、三叩九拜、送圣放炮之类十几个环节打不住。

估计情况紧急,魁哥让我拿1725当入会凭证,好在孔老九那证明他是我的引荐人。

钟哥幽幽说道:“不过据我所知,袍哥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销声匿迹了,我混了这么久,川地大部分都跟着太和、华扬、颐州这些龙头混,从没听说过还有人混袍哥的。”

我看他说的头头是道,一开始以为他也是混过袍哥,后来才知道,这个钟哥,原名钟正华,以前是个职业“大圈仔”。

所谓的大圈仔,其实对混迹在国外的华人打手的一种特殊称谓。

最早的起源其实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以前偷渡的打手,经常拿货车轮胎当救生圈,漂洋过海偷渡,因为轮胎看起来像一个大圈,所以叫大圈仔。

还有一个说法是,圈是洪门的暗语,城是圈的意思,大圈说的就是大城

大家都知道,华人在国外经常被外国人歧视欺负。

像唐人街、中华街,敲诈勒索华人的外国帮派,比他妈去吃饭的人还多。

华人帮派力单势薄,干不过本地帮派,为了商贩们不再受欺负,他们就发明了一种空降兵打法。

每到大战前夕,把大圈仔从国内各地偷渡过来,出其不意地以多打少。

最早一批的大圈仔,都是刚从战场上下来的退伍兵,那战斗力可不是吹的。

一度把小日子、漂亮国的本地帮派打自闭。

而这条破旧的街道原来就是唐人街,因为战乱和动荡,开饭店的老板都跑了。

那些偷渡过来的大圈仔,因为各种的缘由就留了下来。

因为没了金主,没钱招兵买马,本来就不大的地盘,不断被盘踞在附近的棒子、本子之类的帮派势力蚕食。

最后就剩下这一条无人问津的“鬼街”。

之后这帮大圈仔以钟正华为首,集体跳槽做了“佛爷”,也就是小偷,天天走马打穴。

不得不说,钟正华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因为偷盗技术高明,赏罚公平,不少本地阿猫阿狗慕名而来。

而且硬生生把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变成了有技术指标的工作,还定下严格的组织纪律,以及清晰的组织规划。

比如孤燕(单独行动的小偷),搞到一些贵重物品,绝不能私自出货。

而是要放在总部放几天,因为万一偷的是个权势滔天的狠人,说不定会挖地三尺找回来,这就会给总部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他燕子也会有掉脚,也就是被抓的风险。

遇到这种情况,就要老手出马,把失物神不知鬼不觉地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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