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7(1 / 2)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向两岸。

河面上,一个硕大的芭蕉叶子被折成了一艘小船的模样,自上流沿着水曰曰而下,再看那叶子船中,有一个粉嘟嘟地小娃娃,只穿了一个桃色肚兜,正在呼呼大睡。

这娃娃自然便是潘涛了。

此时的潘涛感觉自己……都快要死掉了。

别的修仙小说,修仙之后都辟谷,凭啥到了自己这吃的反而比凡人更多了呢?

哪怕是武侠小说,森林里随便打点兔子啊,野鸡啊什么的,也从来不是个事儿。

呸!

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尽管野猪虎豹大黑熊,统统都不是潘涛的一合之敌,但问题是,这种食物链顶端的生态位,在这种并不算很大的小树林里,数量真的是太有限了,才七八天的功夫,就被他吃了个精光。

至于野鹿野牛野羊什么的,因为他实在是不善于寻找猎物,实在是竞争不过周围打猎的猎户。

而那些兔子啊,山鸡啊,这种小动物,更是一个藏得比一个深,他根本连找都找不着!

打猎,最困难的从来都是找到猎物,而不是杀死猎物。

所以总之,

此时的潘涛,已经饿迷糊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也许不久之后,他就将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穿越到洪荒,没被人打死,却被自己给饿死了的主角。

早知道,就不从孙悟空的肚子里出来了,至少在他的肚子里,还能吸收他的营养。

至少,还有个猴子能陪自己聊天。

却在这时,潘涛忽觉身侧水声有异,不由得大喜过望,还以为是有鱼呢,只是回头一看时,他却直接愣住了。

只见他身侧哪里是什么鱼,分明是一杆鱼竿的鱼钩,而鱼竿的主人,则是一对看起来有些富态的中年夫妇。

人类!

一对正在努力,用鱼钩想把他钩上岸的人类!

口水不争气的就从嘴巴里流了出来。

妖怪的本能似乎在蛊惑着他:吃了他们!吃了他们吧!吃了他们,你就不饿了,人类的营养丰富,自带有精神愿力,吃一个人,顶吃好几头猪呢。

吃吧,吃吧,人类是很好吃的,那奎木狼一个神仙下了界,都忍不住要吃几个打打牙祭,而且大家都在吃,你看那原著,沙僧就吃过人,孙悟空也吃过人,可最后不都成佛了么?不都是正派人物么?凭什么你不吃? 吃吧,吃吧,你是妖怪,弱肉强食,天经地义,就像人吃猪、牛、羊、鸡,都是一样的,如果这是对的,那妖怪吃人为什么就是错的呢?人类并不比其他动物更高级,你只是在上辈子当了二十几年的人而已,那段岁月,在你这辈子十几亿年的人生面前,已经太漫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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