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诸夏归化法案68(1 / 2)

见到秦良玉和郑芝龙都已经心悦诚服,崇祯皇帝就拿出了一份委任状。

“秦爱卿,你可是我大明的忠良。

论功劳,可以封一个侯爵!

另外,朕准备委任你为大明的西南诸省总督,全权负责镇压这次的奢安之乱。

朕先拨给你二百万两的军费,你想办法用这这笔军费来武装和训练一些精锐的战士。

当然,这些战士的培养方向,主要放在山地上!

对于西南诸省的反贼,断然不可心慈手软。

要记住,深入多杀为上!

当然,其中也要注意甄别。

愿意归化的土司,全部可以实行归化法案。”

说着,崇祯皇帝就拿出了一份《诸夏归化法案》递给秦良玉。

按照崇祯皇帝的这一份法案,就可以在西南诸省“考证”出大量的汉人。

什么?

汉人还能“考证”出来?

这是当然可以的。

因为在西南诸省,汉人和一众邵敏长期混居,而且汉人从经济和地位上都居于上层,拥有最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有钱的汉人老爷睡没钱的邵敏姑娘,在过去不开化的年代是非常普遍的事情,由此还会产生许多汉人的私生子。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因为没有合法的户籍,直接被当成了黑户,直接给归到邵敏里面去了。

这在崇祯皇帝看来,完全就是瞎胡闹。

众所周知,汉人是父系的种族。

只要某人的父亲是汉人,那么他就是汉人。

就像郑成功,他的父亲是汉人郑芝龙,而他的母亲是日本人。

按照萎员会的说法,直接给郑成功归类到日本人里面去了......

所以说这些萎员会,全砍了,保证都没有一个冤枉的。

按照崇祯皇帝的观点,郑成功的父亲的汉人,那么他就是无可争议的汉人,质疑这一点的直接不用辩经,砍死就行了。

而大明有这种问题的,也不只有郑成功。

特别是在西南诸省,有大量类似郑成功的人存在。

而现在,他们的救星来啦!

崇祯皇帝大方在准备给这些私生子和他们的后代一个公道!

于是崇祯皇帝成立了护汉委,并亲自担任了护汉委的委员长!

简单的说,这就是一个维护汉人权益和考证汉人私生子的部门。

只要某人去护汉委,说自己是汉人的私生子,同时又能讲一口汉语(汉语是大明的官方语言),就能获得一个汉人的姓氏,成为汉人。

这样就能分到土地,还不会被迁移去外地。

至于没有去护汉委的,也没有关系。

崇祯皇帝一定会亲自带兵前来重重赏赐的。

当然了,崇祯皇帝不是不加区别的赏赐。

所有参加过明军,或者有家人为明军战死过的,全部都可以得到崇祯皇帝赐予的汉人身份和补发的抚恤金。

根据这部法律,对大明帝国有重大贡献的邵敏或是别的什么人,是可以被授予归化汉人身份的。

这样他们就不是邵敏而是汉人了。

像参加了崇祯皇帝军队这样的邵敏,当然是归化的汉人。

“陛下。”

秦良玉非常坦率地说:“但是也有邵敏不是想当汉人的,他们想当中国人!”

“既然是中国人,并且从中国取得了足够多的财富和足够高的地位,那就要有为华夏祖国放弃一些东西的觉悟,比如各种邪教!”

崇祯皇帝顿了一下,又说:“只要放弃邪教信仰,改信什么关二爷,玉皇大帝,财神爷,妈祖,佛祖,观音菩萨之类的汉人传统神明,并且没有逃避兵役或是其他中国人应尽之义务,就可以提出申请成为归化汉人。

如果曾经为大明帝国而战,即便不放弃原来的信仰,也可以成为归化汉人。

这是《诸夏归化法案》中第六条的规定。 而归化汉人的后代,只要不再信仰邪教,没有信仰或者信仰汉人传统神明,改用汉人传统习俗,就是真正的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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