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犟种(1 / 2)

  他本被赵瑞康派去处理一个突发的舆·情事件,这是魔鬼效率处理完回来了,不到十一点。

  恰好,三位领队的发言,安排在仪式的末尾。

  黎嫚的发言,安排在最后一个。

  不是因为她是校花长得漂亮,学生干部或者京大的资历,也不是被考虑因素。

  因为她带领的是支教团队,教育为各行各业提供兜底的人才,是最根本。

  那天的黎嫚,穿了贝壳白真丝衬衫,简洁黑色半裙,玛丽珍小羊皮鞋。栗色长卷发,只用发绳扎了马尾,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初见是北城的冬,再逢是西南的夏。

  清爽干练的支教领队黎嫚,像夏天最让人舒适的凉爽微风,清风入眼,柔风入心。

  宋轻臣向来毫无波澜的心田,再见她仍惊艳,吹皱一池春水。

  爱美之心人皆有,何况那女孩,是个学中文出身的女子,才华横溢的有些过分。

  偏那女子又极具文艺调调的女人味,擅长制造落雪与缱月的浪漫,悄无声息浮动的裙摆,祭出裹着蜜糖的温柔一刀。

  比如,黎嫚自创的背沟与美酒。

  还有她那张小嘴,形状如绽放的樱花般粉润迷人,口才绝佳。各种场合从不“饶人”的水平,却也是私下里,最勾人撩惹的无底洞……

  黎嫚习惯性上台后,先扫一眼会场最前端落座的掌权者们。

  流光媚眼一扫,就被一位穿着白衬衣,宽肩厚背,气质绝杀的儒雅俊颜男人给惊到。

  心脑同时发懵,唇角笑容凝滞住,黎嫚想,那一刻,她是没有血液和感情的呆滞蜡像。

  黎嫚凶狠把起伏的情绪嚼碎吞下,仅仅十几秒的时间,就已进入状态,真诚笑容打开,抑扬顿挫的播音腔泻出来:

  “大家好,我是港岛大学的黎嫚。我发言的主题是:不悔春山之约。”

  那一刻,无人知晓舞台上情绪切换自如的黎嫚,究竟想了什么。

  从19岁到21岁,他塞给她金字塔尖的入场券:华新社、投资人、顶端人脉、女子俱乐部里最年轻的会员……

  她早就不是那个遇见他最初,听他一句似真似假的告白话,便会有点吓破了胆,只想逃离的拧巴小透明。

  黎嫚在女子俱乐部,认识了一位神秘贵妇琼姐,两人是忘年交。

  她把对未来的迷茫告诉过琼姐。女人在沙发里盘腿坐着,对黎嫚说了句话:

  “如果你曾经是真傻,现在也该变聪明了。这种地位的男人,你已经弄丢一次,找不回来算你倒霉。如果再遇见,拿下他。”

  所以,黎嫚在舞台上,不看宋轻臣,目光温柔漫过全场,清晰的说出了那几个字:不悔春山之约。

  这题目,在之后的日子里,宋轻臣曾单独拿出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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