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2(1 / 2)

  雪祁盯着她看,问:“你想做什么?”

  ——难道真的要为他挑选觅食对象?

  她要对同为人类的同类下手吗?

  这让雪祁觉得有点意外——或许这是因为他后来总在无意识之间把姜明舸当做需要保护、需要隐瞒的人。

  但她其实不是。

  如果她真的是个朝九晚五、非常普通的女孩子的话,那她不会因为看到了一件他脚边的衬衫就选择信任他,也不会那么果断地把那个惊慌的女人给弄晕。

  ——她把那个女人弄晕的时候,雪祁的心中陡然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他们是共犯。

  他和很多人都当过共犯,但是只有这一次,这感觉令他兴奋。

  现在……她还要继续和他一起当共犯么?

  姜明舸的心里的确是这么考虑的,她从一开始就是这么考虑的。

  她其实并不觉得人类相较于其他的东西有多么的高贵、多么的不可亵渎。这和外婆的教育有关,外婆当年带着她去做事的时候,她们也曾见死不救过。

  那次是一个身家丰厚的企业家,姓赵,家里是开酒厂的,在本地的商人圈子里有名有姓。这位赵总才刚五十,就把家里的生意放权给他儿子小赵总了。

  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对于这种富一代来说,正值壮年,失去决策的权力,那简直比死了还让他们难受呢。

  赵总当然不是清流,他是因为生病。

  他身上长了个疮。

  人面疮。

  大的像成年人的拳头一样,就长在赵总的胸口上,平时看着像个肉瘤,但会突然睁开眼睛和嘴巴,还需要吃饭,如果不给它喂饭的话,它就会开始吃赵总的血肉,疼到让他想死。

  但是,喂它吃饭也很可怕,据赵总自己讲,人面疮最开始只有一元硬币大小,就是因为喂饭,所以才会长这么大。

  ——他不知道继续喂下去会出什么事。

  他曾经去过很多好医院,去做外科手术,去除这个大疮。

  但是,疮会自己回到他身上,像附骨之疽。

  赵总辗转了很多人,找上了外婆。

  外婆看到了人面疮之后,抬头就问赵总:“你有没有做过亏心事?”

  赵总打哈哈:“商场如战场,这个……成年人的事情,讲什么亏心不亏心?”

  外婆一点也不客气,直截了当:“你有没有害死过人?”

  赵总当然还是不肯说,外婆带着姜明舸抬脚就走,没有办法,赵总还是说了。

  很符合糜烂富豪生活的故事,就是他喝醉了,和一个公司里新入职的小男生“你情我愿”的成了……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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