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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知道您还有这样闲适的心情。”盛嘉宜靠着他坐下来,“商业大亨才不是你这样,徐先生。”

“那是什么样?”徐明砚双眸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盛嘉宜也捧着脸和他对视。

很奇怪的是徐家是在旧金山发家的海外华裔豪门,身为第六代继承人的徐明砚竟然没有任何白人血统。

黑发黑眸。

他总是一副慵懒随意的样子,像是尚未来得及在名利场大染缸滚上一圈的样子。

这样的他很容易让人误解是个不经世事的少公子。

——如果他在商界的动作不那么狠戾的话。

“大亨就是全世界都围着他转,一秒钟关系着上亿美金的流动,如果追女人的话就给她买东西,让助理陪她shopping,给信用卡给她随便刷,送她车子房子还有包包,总之很豪气啦。”

“你怪我没有给你信用卡?”徐明砚闻弦歌而知雅意。

“当然不是,我不是这样肤浅的女人。”

“那么请问不那么肤浅的盛小姐喜欢什么?”

“钻石。”盛嘉宜眼睛亮晶晶的,像猫一样狡黠“我喜欢漂亮的珠宝。”

女人玩奢侈品也分等级,包包比不上成衣,成衣比不上高定,高定又比不上珠宝钻石,顶级的宝石价值不比半山豪宅便宜,盛嘉宜最缺华美的名钻。她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就像是一种收集癖一样,把闪着光的物品收入怀中,但如果那并不是什么真正的珠宝,她宁愿不要,人造的终究比不上天生的。

”盛小姐可真是个不被金钱蒙蔽双眼的女孩。”徐明砚慢吞吞道。

盛嘉宜点点头:“是啊是啊,我就是如此品格高贵,徐少不用再夸奖我了!”

徐明砚找了一些规律,每次盛嘉宜阴阳怪气称呼他徐少的时候,那多半就是心情不好的时候。

“我知道了,给盛小姐送礼物,要送钻石。”

“你不要送我小于一克拉的钻石,那都是碎钻。”盛嘉宜说,她摊开手,“对了,我的胸针呢?”

她甚至还歪了歪头,一副好奇的样子:“你不是说要还给我。”

“忘带了。”

盛嘉宜瞪大眼睛:“拜托,徐先生,你可是为此而来!”

“下次再还给盛小姐。”他笑道。

“下——”

她的话骤然止住,因为徐明砚伸手,扶着她的脸,示意她的头转过去。

举目是茂密的热带森林,望不尽的树木中间露出吴哥王城遗址里的庙顶石山,暗沉的绿像海一样伸展,那遗址就像是一艘巨轮的桅杆。

地平线上,一轮火红的圆日高悬。

周边的云如火焰般熊熊燃烧,淡淡金光逐渐收拢,那深邃的蓝与红交接,暗色侵蚀日光,夜色如倾倒的帘幕笼罩大地。

日沉山林,月起沧海。

人群爆喝出惊叹,惊起山中一群飞鸟。

鸟群越过遗址,千年吴哥经历斗转星移,依然孑然独立。

盛嘉宜的睫毛微微颤动。

人生总要见一次巴肯山的落日,而这的确是她一生中见过最好的落日。

一只不到巴掌大小的盒子递到盛嘉宜眼前。

“第一次约盛小姐,不知道送什么给你,希望你喜欢。”男人的话语低沉,盘旋在她的耳边。

盛嘉宜怔怔低头,在天际些许幽光中低头,看到他手中暗沉的蓝色。

比静谧的夜还要幽深,又比最璀璨的群星还要夺目。

那是一颗钻石,裸钻,没有任何装饰,静静躺在黑色的绒布上。

星河流转。

那是和盛嘉宜瞳色一模一样的蓝钻。

墙上指针快到十二点时,程良西终于听到外面传来欢声细语。

他刚走到门廊下,便看到盛嘉宜抱着一大束鲜花从奔驰越野车上下来,车内的人不知道和她说了些什么,她倏然笑弯了眼睛,探过头去,一头浓密的长发垂在腰后,荡漾着月光的皎洁。

一天不到,就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很难想象两个人到底在外面做什么。

“晚安。”盛嘉宜对那人说。

夜色挡住视线,程良西什么也没看见。

直到车辆离开,她才抱着花往回走,脸上依然还挂着浅浅的笑容。

“看来约会挺顺利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中炸开。

盛嘉宜吓了一大跳,定睛一看,才见到站在暗处的程良西。

“你吓死我了。”盛嘉宜抱怨道,“怎么站在那里不说话?”

“我还没问你呢?一大早上出去半夜才回来。”

“半夜回来怎么了,又不是不回来。”盛嘉宜很是不满,“你怎么还管我这些?”

“我是担心你。”程良西咬牙切齿,“这是什么悠哉乐哉的旅游胜地吗?你跟他既不是男女朋友,也不见得多熟悉,在这种地方跑出去一整天,还联系不上人,你知不知道这种事情有多可怕?你要闹出新闻吗盛嘉宜?”

“不是。”盛嘉宜看他真的冒出了火气,立刻乖乖回答,“我们开车去了远一些的地方玩,所以才回得晚了一些,这里信号总是断断续续,如果我没有接到电话,也不完全是我的问题吧。”

“去哪里了。”

“洞里萨湖。”盛嘉宜张口就来,“就是在湖上看看红树林日落什么的。”

洞里萨湖是东南亚最大的淡水湖,离暹粒不远,自东南至西北贯穿整个高棉。

“日落至少不应该在晚上十点,剩下的时间呢?”

“然后去逛了趟夜市,不过暹粒的夜市完全比不上曼谷,有些萧条。”盛嘉宜摇了摇手上大把花,“还不错吧。”

“一束花就把你收买了?我不是也送了你花。”

“怎么可能?”盛嘉宜瞪他,“而且你的花是在拍电影的时候送给我的。”

不过她今天心情看起来真是格外的好,转眼便不计前嫌,亲亲密密地扯着程良西往里走:“我要给你看个东西。”

她没有停顿,一直穿过整个庭院,上到二楼,进入自己的房间里,盛嘉宜才从口袋中摸出那个不大小盒。

盛嘉宜打开盒盖,递给程良西看。

屋顶装了一盏冷光灯,在昏暗白光照耀下,程良西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一小部分珠宝的光泽,还能被形容为波光粼粼。

《列子》里说海中有一处地方是没有底的深谷,是天下水流汇聚的地方,那里叫做归墟,透过这颗钻石,深不见底的蓝色汹涌而来,仿如归墟。

“‘未来’钻石,今年苏富比春拍的压轴物,同系列三颗钻石,分别是蓝钻、粉钻和黄钻,一共2.6个亿,粉钻仍*做收藏没有上拍卖会,黄钻在纽约春拍场上落槌七千万被一家钻石企业拍走,这是仅剩的那颗蓝钻,无名买家在香港场花费八千万买下。”

如今到了她盛嘉宜的手上。

程良西倒吸了一口冷气:“就是那辆车上的男人送给你的?”

“嗯。”

“他多大了?什么来头?”

程良西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男人不可能太年轻,出手就能送这种天价珠宝,一定有万贯家财不说,很大概率还不是家中吃信托收入,每日盼着父亲死掉好继承股份的豪门二代。

盛嘉宜猜出了他的想法,没好气道:“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很年轻,想什么呢?”

程良西开始在脑中搜寻香江那几位太子爷谁有这样的本事。

沈家俊?还是首富之子李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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