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5章 圆舞曲32(1 / 2)

  谁都知道这支舞还没有结束,但显而易见的,他们必须要停下来了。

  他们都没有时间回溯的能力,无法将时间拨回冬日,让这支舞能安稳地进行到最后。

  只是明知已经走到尽处,两个人却都固执地停留在冰面上,不再跳舞,也不忍离去。

  闻星洗完澡躺在床上,一扭头就瞧见自己空荡荡的手腕。

  首饰对他来说,素来无可无不可,手腕上戴过最久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名贵首饰,而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黑色发圈。

  有段时间,沈流云疏于打理,头发长长不少,又值盛夏,不得不时时用发圈将头发扎起来。但他粗心至极,总是丢三落四,发圈随手一放转头便忘,到了要用时怎么都找不到。

  丢发圈的次数多了,闻星便常在自己的手腕戴上一个发圈,以备沈流云的不时之需,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终有一日,沈流云嫌麻烦干脆剪短了头发,而闻星手上的发圈也让他用一只腕表来取代。

  那是沈流云送给他的第一份生日礼物,镶了满钻的腕表,名贵非凡,可惜他并未戴多久就取了下来。

  他常要练琴,腕表过重,戴在手腕上犹如束上一副镣铐,手腕不复平日灵活,看似美丽,却是酷刑。何况腕表这东西,脱脱戴戴,容易磕碰,也容易丢,最后只好收进原本装表的丝绒礼盒里封存。

  可第二年生日,沈流云又送他一只腕表,同一个牌子,同样镶了满钻,设计上与前一只微有差别,但他戴上依然没法弹琴,于是只好也收进盒子里,少有佩戴。

  到今年,放手表的那个抽屉里已然摆了四个一模一样的丝绒礼盒。

  沈流云就是这样我行我素,送东西从来不会考虑收的人是不是喜欢,又是不是想要。

  就像今天,沈流云问他要不要吃冰糖葫芦。可他是南方人,从小到大吃冰糖葫芦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亦不嗜甜,对这种食物自然称不上喜爱。

  闻星不禁想问沈流云:他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沈流云估计是答不上来的。

  说来可笑,他们相恋五年,沈流云却连他的喜恶都半点不了解。

  沈流云总是习惯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而他不喜扫兴,又不擅拒绝,因此一味顺从。

  久而久之,沈流云也以为他是真的喜欢那些东西。

  但谁会喜欢重到难以抬动手腕的表,严格到腰围都需一成不变的怪癖,苛求到要用做实验般的耐心来对待的一日三餐?

  沈流云没有给他打来电话,当然,亦没有发来消息。

  一周过去,皆如此。

  闻星干脆减少了每日看手机的频率,眼不见心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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