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199(1 / 2)

喜欢吗?喜欢。

人类的灵魂注定他们具备有趋光性,没有人会不为这颗疯狂燃烧的太阳而疯狂。

他们试图追逐,他们试图抓住。

但同样,他们也在试图把太阳熄灭,拉入深渊。

这其实不难理解,毕竟趋光性归趋光性,劣根性归劣根性,黑暗里存活的太久了,太久看不见光亮,在自己都默认了无光的疯狂的时候,看见有如此璀璨的灵魂,喜欢的同时,当然也会想要把对方拉入深渊让对方永远属于自己。

一种极度扭曲的爱,堪比污染的狂热,这在哥谭已经几乎变成常态化。

要论哥谭的犯罪分子,哪个还能没点蝙蝠情结呢?被蝙蝠侠打过的人在团体里混的都比没被打过的高出一等。

或许这些年的确有人抨击过,并试图让众人相信哥谭之所以这么多犯罪事件,这么多可怕的疯子,全是因为蝙蝠侠出现,他们全都是冲着蝙蝠侠来的,都是因为蝙蝠侠诞生的,所以他们造成的人命和损失全都应该怪在蝙蝠侠头上。

可事实上大家都很清楚情况并非是如此。

从来都不是因为有了英雄所以罪犯出现了,而是因为有了英雄,所以之后出现的罪犯,都有了能被遏制住行动的人。

哥谭这所城市,没有蝙蝠侠只会更差——罪犯不会因为缺少了蝙蝠侠就不会出现,他们只会孕育,诞生,然后拉着这座城市,或者是其他的城市一起陪葬。

蝙蝠侠的诞生就像是黑夜之中的灯塔,你不可能因为灯塔的出现,吸引了已经破壳的犯罪显得过于显眼,就觉得是灯塔投放了催化剂,催化了罪恶本身,从而忽视掉这些罪恶本来就会存在的事实,忽略掉那些因为灯塔吸引了绝大多数的罪恶,并努力做出限制之后,那些有机会诞生却并没有真的出现的犯罪分子,和从本该发生的惨剧之中获救的普通人。

哥谭罪犯的确对蝙蝠侠执着——但就说句大实话,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人在接触了蝙蝠侠之后不会被对方吸引吗?

越是在黑暗中侵染的越深,越是容易被火光吸引。

某种程度上你真的很难说蝙蝠侠就是哥谭这句话是错误的,毕竟他看起来真的很像这座城市在黑暗中挣扎了太久,终于获得的保护防卫措施。

哥谭人爱哥谭,就像哥谭人爱蝙蝠侠。

嗯。货真价实。

就是——爱嘛,哥谭的爱总得是比较与众不同的。

以前一般都表现在激.情犯罪之后攀比自己被打了几拳,又是第几次被送进医院——但现在大家都比较想要比较到底是哪个幸运儿在被打的时候享受到了蝙蝠侠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收敛了的大.腿绞杀行为。

蝙蝠大.腿,超爱的。

在现在的哥谭犯罪届,蝙蝠大.腿的受欢迎程度仅限于蝙蝠丁丁和蝙蝠屁.股——当然了,后者一般大家都只敢想一想,毕竟大.腿绞杀概率有和丁丁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就是一般接触完可能没反应过来就要被挂路灯等着拖进ICU抢救。

但是蝙蝠屁.股……好家伙,超人能摸得到吗?

嗯,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做梦来的快点。 而就是这种情况下,居然有人能独享蝙蝠大.腿、蝙蝠丁丁、蝙蝠屁.股的归属还不满足,继而给蝙蝠侠的脑袋上螺旋发射绿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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