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者(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卷众生卷2)_分节阅读_第17节(1 / 2)

  “杀人?杀一个女学生做什么?”一名侦查员插话道,“现场没有翻动,死者的手机都好好地待在储物盒里。死者的衣着又是完整的,没有性侵的迹象。死者就是一个高三学生,社会关系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也没有什么矛盾关系,不会是仇杀。最有可能的,就是司机在交通肇事案件后,灭口杀人。可是,你们刚才又从种种迹象上,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那还有谁杀她?为什么杀她?”

  “为什么杀她,得从DNA报告上来看吧?”王局长充满期待地看着我,说道。

  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说道:“王局长说得对,不过这事儿,还是得从尸检的时候说起。”

  我打开了这次尸体复检重新拍摄的死者衣物特写照片,说:“关于案件性质的想法,还是得从死者衣物的状态来说。在偶然中,我们这次复检尸体,发现死者的黑裙子下端有一片血迹,就是我用粉笔标识的区域。另外,死者的三角内裤两侧髂部,也有擦蹭状的血迹。裙子上的血迹,我们暂且不说,先来看看内裤上的血。在说这个之前,我们再看看死者的头部血迹,它的流注方向是向脑后的,死者的双手,除了泥沙落叶,什么都没有。”

  “你是想说,既然死者倒地后没有重新直立的过程,死者的双手也没有血迹黏附,那么内裤上的血迹不可能是自己形成的,所以这一处血迹,应该是别人形成的。”王局长说。

  我心中暗暗赞叹王局长理解能力超强,心想现在各地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真的都是很有经验之人了。我说:“不错,不仅能说明有外人在场,而且还能说明这起案件的作案动机。你们看,死者头部的创口不大,并没有太多的出血量,那么凶手在击打形成这处损伤之后,手上也不会黏附太多的血迹。既然不会黏附太多的血迹,那么手上少量的血迹会迅速干涸。然而,在这些少量血迹干涸之前,就被转移到了死者的内裤上,说明什么?”

  “凶手在击打被害人后,没有做其他的事情,而是直接去脱她内裤?”王局长问。

  我点点头,说:“从命案现场的行为分析理论来看,在杀人后立即去做的事情,就是作案动机。你说,立即去脱内裤,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会场沉默了一会儿。

  我见大家都在思考,于是接着说:“还有,死者经过被撞击、地面滑行、撞击路灯杆、跌落沟底这么多过程,可是下身的裙子确实整齐覆盖在腿上的,这种正常反而是一种反常了。”

  还是刚才的侦查员说:“可是,你们法医说了,处女膜完整。”

  “那并不是排除性侵的依据,因为,因为性侵有很多种方式。”我说。

  “可是据我所知,你们提取的所有的检材,都没有检见精斑吧?”王局长问。

  我说:“是的,没有精斑。不过,我刚刚拿到的检验报告上可以明确,死者的大腿内侧、会阴部、阴道内擦拭物,都检出有一个男人的DNA。”

  “又是那个‘逆行射精’啊?”大宝低声问我。

  我笑着摇摇头,说:“水良那个案子,是精斑预实验阳性,而检不出DNA,这个正好相反。”

  “会不会是接触性DNA?”王局长问。

  “不可能,如果只是简单的接触,那么DNA的量是微乎其微的。在死者身上提取的,都会被死者本身的DNA污染覆盖,是不可能出结果的。”我说。

  “那是怎么回事?”王局长问。

  我皱了皱眉头,说:“既然没有精斑,又是大量的DNA,我猜,就只有唾液斑了。”

  我也是想来想去,只能想到这一种可能。这种方式的猥亵,可以留下大量DNA,又可以不造成任何损伤。

  王局长的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表情,说:“可是,可是为什么会这样?”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说,“或许是性无能?”

  “总的来说,你们现在的结果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洪萌冉躺在沟里,因为腿部严重骨折,不能移动。此时经过此路段的某人,看到了洪萌冉,色胆包天,去杀人猥亵?完事儿后,还穿好死者的衣物,掩盖他的真实目的?”

  我很认真地点头说:“就是这样的。”

  “那,恐怕要麻烦程警官继续追踪当天所有可能经过事发路段的车辆,然后把车主都拉来抽血比对DNA了。”王局长说。

  “可是,我记得你们说过,只有汽车走大路,才能被监控录下。”我说,“如果是三轮车、摩托车什么的,就有可能是走小路的,无法被记录。”

  王局长无奈地点头,说:“确实是这样的。在追踪汽车无果之后,我们就只有寻找周围所有的村落了,所有有三轮车、两轮车的人,都拉来抽血比对。好在我们有DNA证据,有明确的甄别依据,所以也不怕破不了案。”

  “我觉得排查汽车这一步骤可以省略了,只需要查摩托车就可以。不过,即便是那样的话,还是十分劳师动众,而且这个案子的时间也很紧急啊。”我想到和死者家属承诺的三天期限,此时已经过了一天,所以担心地说道。

  “怎么确定是摩托车?”王局长问。

  “首先,死者的致命伤,是有尖端凸起的硬物形成的。”我说,“虽然我们没有在现场找到这种硬物,但是却看到了一把U形车锁的印痕。我觉得,U形锁锁体的棱角尖端处,就可以形成。”

  “只是‘可以形成’,不是‘肯定是它形成’,对吗?”王局长问。

  我点点头,说:“如果让我推断出一定是什么工具形成的,这个就不科学了。不过,既然现场有正常情况下不该有的印痕,我们就不能牵强附会地认为只是简单的巧合。既然能将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就要尽力去结合起来。”

  “然而这把U形锁却不在现场上。”林涛小声说了一句。

  “对啊,这更加印证了现场有其他人逗留的推断。”我说,“长条形的U形锁,一般都是摩托车使用的,电动车和三轮车不需要。更何况,我一会儿再说说,凶手可能还戴着头盔呢。在农村,骑电动车的人戴头盔的都少,更不用说是开汽车或者骑三轮车了。所以凶手骑摩托车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我不担心会破不了案,但耗费的时间确实不好保证,你有什么好办法吗?”王局长问。

  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倒是有一些想法,仅供参考。”

  大家坐直了身子,听我解说。

  “话还要从死者裙子上的血迹说起。”我说,“你们说,这处血迹是哪里来的?”

  “和死者的内裤上的血迹是一样的?用手掀裙子的时候擦蹭上去的?”王局长说。

  “不,从内裤上的血迹量来看,死者的手上黏附的血迹是很少的。”我没有卖关子,说,“而裙子上的血迹却不少。裙子不薄,可是都浸透了。后来,我们测量了裙子上血迹到腰带的距离,又量了腰带到头顶损伤处血迹的距离,是一样的。”

  王局长想了想,说:“哦,你是说,凶手拉着死者的裙子,将裙摆罩到死者的头上,所以头上的伤口出血留在了裙摆上。”

  我点了点头,说:“为什么要这样做?多此一举!我猜,既然现场有路灯,是有光线的,所以凶手是怕死者认出了自己。”

  “可是,凶手是在击打死者头部之后,再做这个事情的,对吧?不然裙子上不可能有血,头上的创口也不是有裙子衬垫而形成的损伤。”孙法医插话道,“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凶手击打的时候不怕死者认出来,反而是击打致死之后,才去蒙头?”

  “这也是我昨天晚上一直思考的问题,不过我现在觉得有答案了。”我说,“刚才我们说,死者额部骨骼很薄,很容易骨折。而死者头部的损伤只有一下,损伤程度也不是非常重,说明使用的力道也不是很足。凶手既然要去杀人,手上又有钝器,为什么不去多击打几下,确保死亡呢?这个迹象反映出一个问题,凶手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这个刚才也说过了。凶手在击打死者的时候,并不担心她认出他。在击打之后,凶手虽然用裙子蒙头怕她看见他,但是也没有一定要杀死她的主观故意,只要她失去反抗意识就可以了。”

  “对啊。死者身上没有‘恐其不死’的加固型损伤,所以之前我们一直认为即便是命案也一定不是熟人作案。可是按你说的,为什么凶手开始不担心她认出来?”孙法医问。

  “我猜,是因为当时凶手戴着头盔。”我说,“这是唯一一种可以解释所有问题的方式。本来就戴着头盔、骑着摩托的凶手见到沟里的死者,临时起意,拿着车上的U形锁,击打了一下本来还在挣扎求救的死者,见她不再动弹,就开始脱她内裤。因为某种原因,他只能猥亵,而这种猥亵方式必须要摘下头盔,为了以防万一,凶手用裙子蒙住了死者的头部,摘下头盔,开始了猥亵行为,并在结束后,整理好了死者的衣衫,骑车离去。”

  “啊。”王局长一脸的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凶手和死者是熟人。”

  “除了这种推测,就没有其他的可能可以还原所有的案件细节了。”我说,“当然,这一切都只是推测。”

  “这就好办了,死者是个高中生,社会关系非常简单,熟人就那些,太好查了。”主办侦查员的眼睛里闪着光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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