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乌托邦(1 / 2)
“已经实现的愿望,怎么能再许一次呢?”
孟璃鼓足勇气抬起头,唇角上扬,笑得明媚:“你知道吗?我其实特别开心也特别庆幸,那个人是你。”
“我喜欢你,不管是十七岁,还是快要二十七岁,都只喜欢你。”
她郑重其事,一字一顿:“靳时跃,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余生。”
作者有话说:
璃璃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哈哈哈
第49章 乌托邦
◎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你真的......不是为了哄我开心才这么说的?”
靳时跃一度以为自己的耳朵出现了幻觉, 连大脑都空白了,再三确认般:“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他到底该有多没有安全感,才会听到她自我认为足够真诚的告白后还能如此没有底气和不确定。
孟璃心里都发酸。
“我当然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
孟璃转了转身体, 正对着他,毫不避讳地直视他的双眼, “我跟你说过,我注意到梁单是因为他脖子上也有颗痣, 他的痣跟你的完全不一样,也不在一个位置,就只是一颗痣而已,但我每一次看见那颗痣还是会想起你,包括我遇到脖子上有痣或者脖子线条很好看很像你的男生都总会潜意识地多看两眼。”
她以前不懂, 初恋到底是什么定义。
可现在好像懂了。
“你没有必要再去介意任何人。因为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也是迄今为止我唯一喜欢的人。”
跟梁单的过去好像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们是同桌,朝夕相处。恰好梁单当时的为人挺不错,挺斯文一个男生, 很多方面都挺照顾她, 她也愿意和他接触,至少对他不排斥, 像朋友,像知己。
学生时代的暧昧根本无从解释, 他们谁都没明确表明过是否要恋爱,是否已经恋爱。只是同学们会拿他们起哄。
回忆里的那个男孩子, 她只记得他的痣,他的气息, 他的体贴和温柔, 她也因此而情窦初开。
这种惊鸿一瞥也带着一点感恩感激的感情, 时间长了,难免会变淡,她其实挺不以为然,因为这毕竟只是一个意外。
她其实也不排斥以后可能会和别的男人谈恋爱,毕竟人不能抱着这么一点点虚无缥缈没有方向和结果的喜欢就过一辈子,甚至自私地,拿他做标准去设想另一半,和他无可能,那就找个和他像的吧。
所以,在得知靳时跃就是那个少年后,她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她无疑是喜欢靳时跃的,就算他不是那个少年,她也喜欢。
当然也不可否认她曾很喜欢那个少年,曾经像光一样出现在她的世界里,可能这一生都无法忘记。
那么当白月光和朱砂痣是同一个人的时候,她怎么可能不激动呢。
“我的确希望你能开心,但我现在是真心实意地想要你知道。”孟璃捧起靳时跃的脸,郑重其事,前所未有的认真和严肃,说道:“如果我不喜欢你,我怎么可能会和你结婚,怎么可能会舍不得跟你离婚。”
她学他曾经的措辞。
“说一遍不信,那我就说到你信为止。”
“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最喜欢你,只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