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科技与狠活(求追读!)(2 / 2)

还是年轻好啊,熬夜码字也不会困倦,过了35岁以后他很少熬夜码字了,身体扛不住,小乔也不让他再那么拼了。

这么想着,李哲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乔馨,发现她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脑上还播放着动漫。

高中那会儿,他就希望能有一个陪他一起上网、包夜的女生,这个愿望直到读大学以后遇到小乔才算是实现了。

李哲起身来到乔馨跟前,帮她把耳朵上的耳麦取了下来,静静注视着她恬静的睡颜,恍惚间仿佛与另一個巧笑嫣兮的俏脸重合在了一起。

如果真是小乔该有多好!

等再坐会到电脑前,李哲把《盗脸人生》第一集六万五千多字的稿子又捋了一遍,修改了一下语句不太通顺的地方,还有错别字,然后就把稿件给台岛那边的五六家出版社分别发了过去。

出版社的投稿邮箱,他都是在网上找的,这会儿台岛那边在内地到处搜罗网络小说,因此他们的收稿账号并不难找。

虽然很多出版社都强调不能一稿多投。

但作者投稿的时候,一般都是抱着广撒网的心里,多投几家出版社。

否则,每一家出版社审稿都需要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等了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后收到拒稿消息,再投另一家,那就太耽误时间了。

做完这一切,李哲休息了一会儿,喝了点水,又吃了点乔馨买的零食。

零食添加剂太多是不健康,但只要不经常吃,大量吃,偶尔吃一次,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还是那句话,只谈毒性不谈剂量是危言耸听。

80后小时候吃的零食,还不都是糖精、色素,一样不健康,只是那时候零食想多吃,也没得吃。

等吃完东西后,李哲又新建了一个文档继续码字,不过不再是写《盗脸人生》了。

而是又新开了一本小说——《恐怖内衣店》。

女生名叫小乔是一家内衣店的老板,平时工作忙只有晚上才会来陪男友李哲,而每次睡觉时李哲都会想做一些男人想做的事,但小乔却总是拒绝,理由竟然想把第一次留到新婚夜。

对此李哲也很尊重小乔,觉得像她这样传统的好女孩已经很少了。

可在交往了20多天后李哲竟然发现了一件惊人的事,那就是小乔从不换胖次(pants),因为这条胖次上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血斑。

一天晚上李哲心里冒出了个大胆的想法,打算扯掉小乔的衣服看看,小乔立马制止了他,并骂他发什么疯,李哲就质问小乔为什么每次都穿这条胖次从来都不换。

小乔却解释说自己只是刚好穿到了这条,而且上面的血迹洗不掉。

可没想到当晚又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

……

《恐怖内衣前》原版也是一部漫画,同样是小乔安利李哲看的。

漫画开头悬疑、恐怖,悬念一环套一环,故事情节很吸引人,但就是开头太精彩,设置的悬念和线索太多,漫画作者脑力不够填不上坑,最后只能烂尾。

就像古龙的小说,还有倪匡的《卫斯理系列》,开头诡异离奇,悬念十足,结局却都是草草收尾,从不填坑,堪称两大坑王。

李哲写《恐怖内衣店》这个小说,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想让这个故事在网上传播开来,希望小乔有机会能够看到。

因此还把小说中男女主角的名字都特意改成了他和小乔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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