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乱世97(1 / 2)

石国皇都,雄伟壮观,只是如今清冷了许多,少了许多的人。

拜林牧所赐,整个大荒没有了化灵境界以上的生灵,这是一件大好事。

对于世界的和平,人族的稳定,生灵的和谐,乃至于万族都有着莫大的利益。

活下来的人,享受着这个世界的资源,没有顶层大佬们的吸血,他们将过上无忧无虑幸福安宁的生活。

资源,不会再缺了,战争,也不会爆发了,未来的千年内,这片大地都会是欣欣向荣。

林牧满意的看着这片土地,认为自己做了一件有益于苍生的大事。

“我真是一个圣人啊。”他道。

天荒:……

被林牧背在背上的天荒十分的无语,她觉得林牧的精神已经进入了一个不正常的行列,屠杀了天下那么多修士,居然说自己是圣人。

林牧在巨大的都城前驻足,看着这雄伟如山脉,壮阔如苍穹的高大巨城,眼睛里是带着笑容的。

没有了那些野心勃勃的强者,这片世界终于能和平下去了,每个人都能遵从本心的良善去生活,而不需要再被这些强者压迫,去从事不得不做的有违本心的事情了。

“哇哇哇!妈妈,妈妈!”

一个女童在城门口痛哭,可怜又无助的看着陌生的世界。

她的母亲在刚才突然变成火光化成光雨消失了,就这样离开了她。

“小朋友,你在哭什么啊。”林牧被哭声吸引,他走过去露出温和的笑容。

“呜呜,叔叔,我的麻麻不见了。”小女孩看到亲和的林牧,顿时将心中的悲痛发泄。

“叔叔,麻麻走丢了,你能帮我找麻麻吗?”小女孩眼睛红红的,眸子清澈又单纯,她向林牧求助。

“……”林牧。

什么叔叔,他才二十岁好吧!

“你麻麻是怎么走丢的?”

“我看到天上闪过一道光,麻麻就变成光雨不见了。”小女孩停止了哭泣,眼巴巴的看着林牧,希望林牧能帮她找到母亲。

“诶?……”林牧愣了一下。

随后眉头紧皱,看着眼前天真烂漫的小女孩,眼中闪烁明灭不定的光。

“你麻麻没有丢,而是去找她的麻麻去了。”林牧眯着眼,道。

“啊?麻麻去找麻麻的麻麻去了?”小女娃还反应不过来。

“那我麻麻的麻麻呢?”过了一会儿,她又问。

“你麻麻的麻麻去找你麻麻的麻麻的麻麻了。”

“我麻麻的麻麻的麻麻去哪了?”小女孩天真的问。

“你麻麻的麻麻的麻麻去找你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了。”林牧若有所思道。

“啊?那我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去哪了?”小女孩问。

“去找你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了!”林牧笑了,小女娃很有趣,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那我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去干啥了?也去找她的麻麻去了吗?”小女孩问。

“是啊,你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也去找你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的麻麻去了啊。”林牧道。

“哦。”小女孩垂下了脑袋,抿抿嘴,(哭腔)“我的麻麻是不是不要我了。”

林牧:“……”

过了一会儿,小女孩自己让自己不哭了,因为她的麻麻告诉过她,女孩子一定要坚强。

她抬头看着林牧,眼睛红红的:“叔叔你为什么不找你麻麻呢?”

林牧听到小女孩的话,林牧脑海中浮现了母亲的身影,微微皱眉。

“不对,叔叔应该是去找叔叔的爸爸,叔叔你是爸爸去哪了?”小女孩灵机一动,问。

往事的一幕幕在林牧脑海放映。

“小牧,看麻麻给的小马……”母亲宠溺道,在林牧眼前晃动着一个草杆编织的小马。

“小马,小马,驾驾驾!”幼年的林牧抓住小马,举过头顶,在草地上奔跑着。

“爸爸,我要真正的小马。”

“小牧,等你15岁了,让爸爸捉一只会发光的天马,小牧会成为林侯部落第一天才。”

“15岁,我要赶快长大!”幼年林牧期待道。

……

“呵呵……”林牧渐渐回到现实

很遗憾,他没等到15岁,也没有得到发光的天马,活着如今早已经不喜欢发光的天马了。

他看向小女孩。

“你想找到你的麻麻吗?”林牧眨了眨眼,神色已经切换成了随和,他蹲下身子,道。

“想,叔叔你要帮我吗?”小女孩睁着眼睛,很高兴的问,充满了喜悦。

林牧:“我会让你找到的,但是需要很大的代价,这其中会很痛苦,你愿意吗?”

小女孩坚定的点头:“我不怕苦,我一定要找到麻麻。”

“好,你有这样的勇气,我很欣慰,我祝福你,一定可以找到自己的麻麻。”林牧手上出现一团五彩的光。

“闭上眼睛,你就能知道你的麻麻在哪了。”林牧道。

小女孩闭上了眼睛,她感觉到有一双温暖的大手放在了她身上。

噗!

火焰在燃烧,她化成光雨,后者渐渐风化,像刚出墓的千年古尸,只是片刻就消散在天地。

“一个人活着,知道真相了一定很痛苦,不如让你们一家人整整齐齐,团团圆圆。”

林牧收手,凝望这光雨许久,看着这光雨消散,他内心也随之平静了下来。

人,一撇,一捺,从生到死,本是一条线,唯有这执念,使直线不在平平无奇,使人生变得波折又蕴有奇迹。

人生于天地,当有一念,贯穿全生。

他只是想让她不在承受这人间之苦罢了,可以想象,没有了亲人的小女孩,必然会很惨。

林牧是在救她。

不再此地多停留,林牧走入巨大的皇都,看到了许多悲伤的人,当然也有许多欢喜的人。

一个人消失了,亲人会悲伤,敌人会欢喜,人世间的悲欢并不相同。

而林牧,无悲无喜,只觉是平常,他生之前无故人,他死之后万般空,生来无羁绊,死去无因果。

死亡,只是回到生之前,未必是一个痛苦,只是对还活着的人来说,是一种痛苦。

痛苦的是因为活着的人本可以利用他,突然利用没了,所以痛苦。

欢喜的是因为活着的人本可以利用他,突然利用没了,所以欢喜。

除此之外,就是不知的人了。

生前不知,死后不知,生死之中亦不知,真是一种幸福。

林牧平静的在这城里走着,欣赏着自己一手缔造出来的景象。

他相信悲伤的人是不会悲伤多久的,因为时间会冲刷一切伤痛,曾经如他,失去了族人,如今也已经无感了。

曾经的人,如今面容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有这个人,也许在将来,林牧对于林族的记忆只剩下一个朦胧的字符了。

悲伤只是因为利用的人消失了才悲伤,一切感情都是精气的错乱导致的,年幼无知,才会用乖巧卖萌博取同类的好感,以便生存下去。

当幼体发育成熟后,自然就不装了,流露出本性。

而那个时期的感情,最容易培养,可也最不真实,当看清了以后就会明白,一切都是一种假象。

当年那对男女也许不是有意想生孩子的,可能是个意外。

也有可能就是打着养老的目的,或者其他望子成龙的目的来的,可怜的人在未出生时就承担了这么多的东西。

林牧微笑着,走过一条条街道。

随着强者的消失,两旁的店铺里发生大量的零元购事件,没有了约束没有了规则,这里乱成了一片。

人的天性得以释放,彼此欢快的在这片大地上奔跑。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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