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礼祭中的第六篇就是御街,其中第三条法令是这样说的【御街绘团龙者, 六丈宽,三百丈长,阶位四品可使足行其上,宗室受封者可驱车其上, 违者视为大不敬】。(1 / 2)

  又因为御街是唯一一条直接勾连内城外城的街道,所以很多有名的酒楼店铺都在这条街上,被御街贯穿的十多条横街也相当的热闹,比起其他大街道, 御街上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儿可多多了, 这也引得大小爷们对这条街道趋之若鹜。

  所以坐在窗边的阿璋看到披着斗篷牵着马,走在御街上的年轻独身大姑娘也没有很在意,只是觉得这姑娘看着倒是一个守规矩的。

  原来御街之所以称作御街, 是因为除了皇室和达官贵人之外,这最中间雕龙画凤的厚重石板铺成的路面是不允许庶民和低阶贵族踏足的。

  就算是有品级的官员内眷和皇亲宗室也有严格的限制。

  大启历律第十三章礼祭中的第六篇就是御街,其中第三条法令是这样说的【御街绘团龙者, 六丈宽,三百丈长,阶位四品可使足行其上,宗室受封者可驱车其上, 违者视为大不敬】。

  但是这条法令基本属于民不报官不究, 御街两旁这么繁荣, 来往百姓摩肩擦踵,再加上骑马的驾车的,难免会越界,一般而言只要不是公然在御街上大摇大摆,巡逻的五城兵马司也没有那么无聊一个个跑去逮人,就是看到越界厉害的也就是上前提醒驱赶一下。

  这是对着平民百姓的,对着有资格走上御街的规矩也不会很严格,还是那句话,五城兵马司没那么空闲一个个盯着人家是不是到了品级,是不是有资格。

  不过做官员的很多都是很谨慎,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被言官逮个正着参一个大不敬之罪,若是皇帝看你顺眼那就轻轻放下,万一要是皇帝正看你不顺眼,或者有政敌虎视眈眈呢?

  那就太尴尬了!

  这个牵马的姑娘应该是勋爵人家的女儿,因为文官家的姑娘要么坐马车,要么坐轿子,自己骑马的除了武将家的个别姑娘,也只有勋爵家有可能了。

  要是换做别人说不定就坐在马上走在御街上了,因为阿璋看到好几次武将家的姑娘就是这样做的,既可以不用人挤人又可以彰显身份,确实是再好不过了。

  而且也不会有人去计较小姑娘们到底是应该用走的还是骑马的,当然计较了也没用,一句小姑娘不懂事就完了,最多家长摊上一个管教不利,而武将和勋爵家根本不在乎这种名声,谁家没有几个熊孩子,这种事情真要计较那就输了。

  但是这个女孩子却牵着马用走的,阿璋猜测这不会是个外地来的吧,毕竟京都的那些贵女可不会这么守规矩。

  你在看风景,别人在看你……

  阿璋突然想到这一句,脸上露出一个微笑,那女孩子若有所觉抬头看过来就和阿璋对上了视线,阿璋一愣,对方也是一愣,阿璋下意识给了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顺带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虽然不认识,但是笑一笑又不妨碍什么的。

  那个女孩子在阿璋点头后,面无表情地转过脸继续往前走,完全无视了阿璋可以穿透一切的阳光微笑。

  阿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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