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暴富(2 / 2)

  这么点年纪里里外外的衣服就都能做了,可见秋雨在这上头花费的时间,自然也就不存在学习其他手艺的可能,就连烧火那都是很久远很久远的记忆了,还是最近这两个月重新捡起来的。

  徐伯干脆没有支声,你让他收拾个鸡鸭鱼肉那是没问题的,上灶台就触及知识盲区了。

  赢然同样是个手废,主仆四人沉默了一会儿后,徐婶小声提议:“大小姐,要不您看上城里买一个厨娘回来?”

  徐伯和秋雨立刻点头然后期待地看着赢然。

  赢然:……这不太好吧……

  “大小姐,您以后是要在这里长住的,只有我们这两三个人肯定是不够的。”徐婶知道赢然这位大小姐很省事儿,几乎啥都自己来,但她看着实在是委屈,“老奴养个鸡鸭种个菜是行的,但这灶上活计实在不擅长,大小姐您总不能一直上外头买吧。”

  “……”赢然挺尴尬,“你知道啊。”

  “老奴一开始还以为大小姐是真的胃口小,又喜欢零食。”所以她烧的饭菜只吃一点点,但这段时间观察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外头带回来的菜大小姐就能吃上一大碗,饭都能多吃一碗。

  这样一来还有什么她不了解的:“买个好点的厨娘,可比上外头买合算多了。这外头酒楼里一桌席面上百两都打不住,一个手艺好的厨娘撑死了二十两。”

  “那,去看看?”赢然虽然对人口买卖这个事儿有些本能地抵触,但是这个世道就是如此。

  而且撇开别的东西不说,这些人到了她这里肯定要比到别的地方好,最起码她是会把对方当个人的。

  既然赢然决定了,那么事不宜迟,除了秋雨留下来守着在床上静养的刑无伤之外,另外主仆三人坐上小船出门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时间,小船已经到了大通河的港口,给了十文钱小码头停泊的押金,三人就从码头往里走。

  可能是因为交通方便的原因,整个金岭城最大的交易场所就在靠近码头的西市,当然来往交易的商人多了,各种客栈店铺和娱乐场所也在这一块地方遍地开花。

  “大小姐,我们不熟悉这一块买卖,还是去官牙有保障一些。”买卖仆佣这一块水也是很深的,私人牙行买卖的人口正规来路就那么一两条,货少了难免会有些脏手段,万一要是买回去发现是拐骗来的,或者品行不好官牙淘下来的,那有苦都说不出。

  官牙就不一样了,官牙背靠衙门有自己专门□□人的地方,手底下的人小的愿意养,病的也愿意治,自然损耗极少,每年还有落马的官员富人家的仆佣填进来,人多得很,自然也就不会去碰那些来路不明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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