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251(2 / 2)

  一点红没说话,只笑了笑,笑容似乎也变得有点险恶和毒辣起来。

  秦蔻这时候就明白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果然比不笑的时候更可怕……

  她不肯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L,说:“饿了。”

  那肯定的咯,下午六点吃的烤肉,她又没

  吃撑,晚上体力消耗不少,现在还觉得腰是酥的,秦蔻一向都这样……胃口好,但胃口小,吃一小会儿L就饱了,然后没过多久又有点饿……

  王思雨以前评价她说:少食多餐,这正是天生的易瘦体质!

  一点红说:“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 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冲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

  秦蔻当时脸色都快绷不住了。

  这说白了就是一种习惯性打压自己孩子的说辞罢了,要真让王思雨现在辞职,继续打鼓、或者到她店里来、到某个厂牌去当乐队经纪人,她妈怕

  不是得直接疯。

  算了!不想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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