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 / 2)
纵然成大事者要历经磨难,但能少吃一点苦头,未尝不是幸事。
身下车马颠簸,朝着凤凰山上行去,薛慎念及自己中途转道密州的目的,心情松快了两分,身体沉重闷痛的感觉也稍稍淡了些。
在达成自己的目的之前,必然要经常和那位声名在外的小寨主打交道,因为刚刚的一面之缘,他突然生出了对方是个大麻烦的感觉。
在此之前,他的直觉从未错过,这次,他十分希望能错上一次。
金秋的阳光璀璨耀眼,暖融融日光里,桐花一身粉色襦裙环佩叮当,正笑意盈盈的站在校场边上看手下捉对比武,和山下富贵人家的普通姑娘似乎并无不同。
这是薛慎自前日昏厥之后被掳上山再度醒来时看到的第一个画面。
下一瞬,他眼中的富贵姑娘裙角扬起,手中银枪一甩,十招之内挑翻了三个打出火气正在纠缠不休的壮汉手下。
不远处一溜烟跑过来的萧庭看到这等精彩场面,双眼愈发亮了,声调也高高扬起,“不愧是阿姐!枪法越发精进了!我要和阿姐学新枪法!”
“瞅瞅,小寨主今日又穿新衣裳了,颜色还这么粉,少不得要打得你们这些龟孙子哭爹喊娘!”
校场周围站了不少凑热闹的山匪,闹哄哄的笑声里,有人扯着嗓子喊了一句,“穿得越粉,打人越狠!”
瞬间,场上的热闹更大了。
萧庭在人群中蹦蹦跳跳,想去校场上一显身手,结果还未靠近,就被人揽了肩膀,“小少爷别喊了,今天的十张大字没写完,后头先生追着屁股跑,别说新枪法了,你上去就是给小寨主立家法的。”
“比起拿毛笔写大字,我还是更适合拿枪学功夫,”十二岁的俊秀少年萧庭扯着嗓子喊,“阿姐,我功夫练得这么好,你去婺城的时候可别忘了带着我啊!”
“带你去?”桐花笑,“你就是个弟弟啊,萧元宝,就你那手本事,我是怕自己身边拖后腿的人不够多吗?带着你去资敌。”
“都说了,上次那是误会,误会!”年轻气盛的小少年急得跳脚,“我是脚下绊了一下才出错的!不是因为见血才手脚发软!”
萧庭的着急和辩解没人在意,大家该笑的笑,该闹的闹,等远处敲钟的声音一响,是老厨娘扯着嗓子喊大家吃午食的熟悉动静。<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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