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变故28(1 / 2)

凡响早已想好了怎么处理,但还是先问道:

“村长,你看这两头猪能出多少肉?”

老村长大概打量了下,肯定道:“两头差不多大,一起两百二十斤往上。”

这比凡响预期的还好,他点了点头,交代道:“首先是跟帮忙抬猪的四个叔说好的,他们一人分十斤肉。然后明叔,您今天晚上能帮忙把这两头猪杀好吗?猪头和内脏归您。”

猪已经是死猪,所谓的“杀好”是指进一步分解处理。这一步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但就算再叫两三个帮手,这也绝对是个划算的买卖。

凡明毫不犹豫道:“没问题!”

于是凡响继续道:“然后村里每户人家分一斤肉,有比我小的孩子,每个孩子分一斤肉。”

此言一出,村里的小孩子顿时欢呼起来:

“哦哦哦!有肉吃喽!”

小孩子不管那么多,大人却算计得比较多:村里一共二十四户人家,符合条件的孩子肯定不超过三十。如此算下来,也就一百斤肉,还有一百多斤肉呢?

大人们算得清,凡响也不糊涂,“剩下应该还有一百多斤,我打算明早运到镇上卖钱。强叔、茂叔,你们明天要是有空陪我走一趟。肯定不让你们白跑,也分你们一人十斤猪肉。”

凡强和凡茂虽然并不是村里最身强力壮的,但做人十分义气,平时待凡响的态度也不错。

“好!”两人异口同声。都是朴素的汉子,什么“就算没有这十斤猪肉,我也肯定帮忙”的漂亮话,他们是不说的。

安排既定,大家立刻忙了起来。炊烟袅袅,一派繁忙。

要说最淡定的,要数见过世面的凡振宇老太爷。但这只是表面,一关门就不禁感叹凡响是个有种的,怎么不是他的种!感叹过后,又吩咐他的小孙子:“想儿,多跟凡响走动走动,搞好关系,以后吃不了亏的!”

这话本是没错,但他不知道的是,他说的有点晚了!

野猪送到镇上,本来是要按家猪卖的。一个遛鸟的老头买了十斤肉后点拨道:“其实野猪肉比家猪好,你卖三十文一斤也有大把人买!”

半信半疑,凡响将价格改成了三十文,反正贵了再降就是。结果就是哪怕卖三十一斤,野猪肉也很快被抢购一空。凡响一边后悔价格要低了,一边感叹镇上的人是真有钱!

天还没晌,凡响他们就回到了凡家村。比起去时,凡响身上已经多了三千六百九十文的巨款!

三千多文!

庄稼人辛苦一年,余下的都还不到这个数!

谁不红眼?

但凡响没想到的是,最眼红的是他的叔叔婶婶。这钱是他凭本事挣的,他们自然是没脸开口讨要。但是他们却有脸,也有理由做另一件事,一件本该再等几年的事。

他们要那块肥田,理由是凡响已经有能力自力更生。

村长自然是不同意,因为说好的是养到凡响十五岁——镇上的活计,得够十五岁人家才收。振宇老太爷的大孙子凡畅,是村里最有出息的,十五岁后去了镇里,现在每个月都能挣两三千文!

但他的身体已经不行了,被人一闹,更加心力交瘁。于是叔叔婶婶更加有理由了:“这是你在世时敲定的,你走了,别人不认帐怎么办?”

叔叔婶婶闹得很凶,但老村长找到了凡响,并不是怕了他们,只是因为他觉得继续这样,凡响也不过多吃几年受气饭,不如早些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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