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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慢慢养出无数与她相似的「生命」,那些「生命」产生的力量才能用在她身上。

泊瑟芬终于确定什么地仰起头,凝视着头顶那片翻滚的黑暗。即使想要极力保持呼吸的平稳,到嘴边的话还是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你是神吗?”

“神?”

“无处不在,也无所不能。”她终于意识到与自己相处这么久的同伴,是什么样的存在。

当大地产生的时候,她有了猜测,可是他再也没有变成其他东西,她以为他的力量就只能变成无数石头。

“我还无法真的无所不能。”他说,“希望接下去创造的生命可以无所不能,他们诞生后将能称自己为神,然后努力创造更多的神,你说过有一种力量能让两个生命产生新的生命,是……爱。”

泊瑟芬抿着嘴,不敢说自己连初恋都没有。

所谓的情情爱爱什么都是看文娱产品产生的幻想。

不过爱情能让两个陌生人组成家庭生孩子是真的,她也没有胡说八道。

虽然有回家的希望让人欣喜若狂,可是这创世的架势让泊瑟芬都惶恐起来,“我不一定能将你的力量变成生机,而且送我回去要创造一个世界也太……”

也太受不起了,她何德何能。

“我只是寂寞了。”他的声音依旧嘶哑,语调的节奏缓而沉,“也很想看看有无数生命擦肩而过的世界是什么模样。”

他诞生很久,混沌黑暗是他的身躯,也从来没有觉得不对。

然后她突然闯进来,打开了另一个不曾见过,却耀眼得异常美丽的世界给他看。

从未产生的情绪跟着出现,不,应该说是他以前就有这种情绪。可是在她来之前,他并不知道这叫做孤独感。

哪怕知道,也不懂如何解决。

他将自己最纯粹,最柔软的一部分力量拿出来,“你无需做什么,我给你一个新的名字,这个名字就是你的力量来源。你只需要改名,接下去就是等待产生的生命足够多,凝聚的力量就能自动送你回去。”

泊瑟芬:“自动的吗,我只需要一直等就可以?”

“是的,安静地等着,这个誓约绑在起源点。一旦开始就没有任何力量能改变它,我也不能。”

泊瑟芬好奇问:“也就是说哪怕是我想要自愿留下来,也不可以吗?”

“无法更改。”他叹息说,似乎觉得她太为难人。

泊瑟芬忍不住笑起来,“只是想起来一些狗血电视剧,每次主人公兴匆匆要回家的时候,就会出现舍不得事情或者人,然后主人公产生不舍就不走了。”

虽然她不太可能遇到那么狗血的事,还是以防万一地说:“让我一直沉睡吧,睡到送我回去的力量足够了,就唤醒我直接送我回去。”

苏醒那么短的时间,她总不可能突然遇到命中注定的人。

这个要求很简单,他没有拒绝。

“当你苏醒,就会开始想起自己原来的名字,我赋予你的名字也会消失,那个时候你就会能回家。”

泊瑟芬没有异议地开心点头,“那你要给我什么名字?”

“泊瑟芬——种子。”

生机之源,给他对于生命的所有最好的想象。

这个名字的力量如山崩海啸,直接将泊瑟芬原来的名字掩埋下去,她一下就忘记自己叫什么,只记得一个异域风格浓郁的名字。

泊瑟芬开始困倦起来,她在被睡意打败前才大声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相伴这么久,他都没有告诉她。

大地再次摇晃裂开,有什么东西开始挣脱束缚,在一步一步往上拱起,在这种剧烈响动中。

泊瑟芬听到了他的回答。

“我叫,卡俄斯。”

起源之地,混沌之身,一切的开始。

伴随这个名字而来的是一个与这个世界同大同高的巨人,从最地底挺立起蜷缩的背脊。

他拆下更多的骨头化为更长的山脉,填补更多的裂缝,制造出不轻易崩坏震动的地面。

身上的肉化为山脉大地上的泥土,血管落到地上变成溪流长河,血水奔涌入低洼处变成潮动的大海。

他碎开了,化为这个世界的一切基石。

泊瑟芬怀抱着卡俄斯最柔软的力量开始沉睡,无数混沌之力开始缠绕着她,她则怀抱着回家的美梦慢慢的,将这股力量化为生机之力。

终于,不知道哪一天。

一颗绿色的种子轻探出土地,发出微啪的一声,生命诞生了。

与其同时,卡俄斯留下的五份混沌之力也终于哺育出了神,他们是大地、深渊、黑暗与夜,还有,爱。

这个世界有了生命。他们是神明、人类、动物、植物……

自然也开始迸发出难以想象的活力,日出日落,群山森林,月亮下的飞鸟,狐狸进出灌木丛化为泊瑟芬耳边的催眠曲。

人类也开始懂得了耕种放牧,建造屋子,编织布料,酿酒制陶。

这个世界越来越热闹,越来越有人气,连空旷的大海都穿梭无数的渔船在捕捉鱼群,海豚飞跃而起溅起的水光就是一道彩虹。

而在海上,一具本该死去的身体再次睁开眼,空白的眼眸深处映照出整个世界的生命之色。

耳边传来的各种打破死寂的声响,那是誓约完成,她该回家的赞歌。

“泊瑟芬……”

她不叫泊瑟芬,她叫什么,好像叫……

“泊瑟芬?”

一个炙热的拥抱突然惊醒了她,泊瑟芬背脊紧绷,猛然睁开眼就看到哈迪斯的脸近在咫尺,他双手捧着她的脸,以最紧密的交合之态与她缠在一起。

泊瑟芬死死盯着眼前这个家伙,如看着啥不是玩意的禽兽,咬牙切齿问:“你在干什么?”

哈迪斯毫无羞耻之心,“你沉入记忆之海太久,不及时叫醒你会头痛。”

泊瑟芬伸手用力掐他的脸颊肉,“我看到你才头痛。”懂不懂节制的。

哈迪斯却在细致地抚摸她的脸,他黑沉的眼出现让人头皮发麻的审视感,“你看到什么,为什么那么痛苦?”

泊瑟芬后知后觉用手揉了揉自己的脸,才发现自己的眉头紧得可以夹死蚊子,她才恍然想起来。

她变成那个狗血的主人公,当要走的时候,就会遇到不舍得的人而想要留下来。

可是誓约是不可逆的,一旦开始想起,她就要回家。比电视剧主人公还惨,连选择权都没有。

回家与哈迪斯,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宛如刀割开心,失去任何一半都足以让她痛苦到绝望。

泊瑟芬不敢让哈迪斯看出什么,只能快速地抱住他,将头埋入他的胸口,生怕被警惕的他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她发生了什么事,哈迪斯将她抱得更紧,却没有问。

而泊瑟芬却突然闷闷地喊了句,“哈迪斯。”她都憋不住声音里的哽咽了。

不给哈迪斯反应时间,她已经委屈地说:“我竟然比你老,我怎么比你还老。”

哈迪斯:“……”

这个问题能让她露出那么难受的表情?

泊瑟芬说着说着,真心实意凄惨起来,“我竟然,比你老!”

哈迪斯沉默了会,才认真安慰她,“你多老都好看。”

泊瑟芬:“……”

哈迪斯担心她不信,强调一遍,“你老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泊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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