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常见的绝招!(2 / 2)

现在能够有实力生产28纳米制程工艺的光刻机的公司只有几家。

他们并未有提供给台机电芯片代工厂之外的公司。知音科技公司手中的28纳米制程工艺的光刻机哪里来的呢?

在场的所有阿斯曼公司的高层集体摇着头。

他们想不出来,知音科技公司手中的28纳米制程工艺的光刻机哪里来的。

如果知音科技公司手中没有28纳米制程工艺的光刻机,那谁帮他们生产代工昆仑T802处理器芯片呢?

这都成为“无头悬案”啦!

但是约翰·加文知道,昆仑T802处理器芯片肯定不是台机电芯片代工厂代工的。

如果是的话,那约翰·加文肯定会收到消息的。

毕竟阿斯曼公司和台机电芯片代工厂两家公司各有他家的股份。

所以……

“约翰总裁,我们需不需要在网络之上谴责知音科技公司未经我们公司的允许使用我们公司专利技术呢?”

一名副总小心翼翼的询问。

这显得不那么大气!

当然在利益面前,这都是小儿科。

“这个可以有,既然都给知音科技公司发了律师函,那也不差这个谴责啦!”

约翰·加文同意这样的做法。

对于他来说,任何打压知音科技公司的手段,他必须要整。

……

过了几天,陆伟冰来到上官奕的办公室。

“奕总,这是阿斯曼公司给我们整来的律师函。”

“内容大差不差,说的都是我们侵犯他们公司的光刻机相关的专利技术。”

陆伟冰笑着说道。

对于这种事情,他遇到n次啦!

各家手机厂商的律师函还有摆在陆伟冰的办公室上呢!

本来就是,有没有侵权,那给了律师函再说。

到时候再找资料呗!

这是各家科技公司竞争的常用手段。

光明正大的给你律师函。

到时候证据再找呗!

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拖住你的发展。

一般情况下,两家对等的科技公司的打官司,那官司一年半载,那都是小意思。

有的好几年都为一件事打着官司。

“惯用伎俩罢了。”

“阿斯曼公司连我们的先驱-45光刻机的内部零件都没看到,就直接告我们公司侵权,真是有意思。”

“以前还能凭借一点点小证据用来发律师函,而现在直接不装了,摊牌了,直接发律师函,一点证据都没有,”

上官奕无奈的摆了摆头。

“律师函只是阿斯曼公司的小手段罢了,我相信后面还有大的。”

“本来还不想那么快的跟它硬碰硬的,但是既然对方都打上门啦!那我不应战,那不显得我没实力嘛?”

“本来还想着等2012年才快速交付45纳米制程工艺的光刻机,但是现在我有点生气啦!提前交付,并且货源能够提供一部分。”

上官奕可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

别人给他一拳,那上官奕肯定还对方一腿,主打一个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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