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不法之地171(1 / 2)

夜色的小城很热闹,是真的很热闹,接头发疯的醉汉,到处放枪的牛仔,妓女们招揽着客人,因为某些问题达不成共识的混蛋们,抡起拳头打在一起,在地上扯着对方满地打滚,很热闹不是吗?

丽莎则是一脸恶心的在地上跨行着,为什么?我只能说这座城市的公共卫生看上去不行,地上的淤泥,牲畜的粪便,醉汉的呕吐物混杂在一起,我看着都恶心,我无法形容那是一种什么状态。

“看在女神的份上,告诉我,这鬼地方是什么地方?”阿尔斯跨过一名倒地不起的醉汉,他似乎已经昏睡过去了,而周围还有更多的人,他们简直就和节日的狂欢一样。

影环顾四周,似乎对这些恶臭啊,杂乱什么的不是太在乎,“这里一个守卫都没有。”是的,影注意到了,这里没有一个警卫,看上去也没有治安官,是个真正的不法之地。

“在这里是堕落之地,一片争议地区,血腥男爵与魔山对于这里的归属,一直存在争议,好在因为亚特兰大的原因,没有打起来。”

安娜似乎早就习惯了,一把推开了快要撞到自己的醉汉,而后者也扑通倒地,说着酒话模糊不清,估计连自己在那儿都不知道了。

“这里的领主们还有这毛病?”阿尔斯看着拿抓着一人领子,与那家伙厮打在一起,阿尔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打起来,可能是某些小原因,莫拉的混蛋们会为了谁能和妓女睡一觉打起来,也可以为黄金打起来,甚至为这把椅子谁坐打起来。

路旁放着一个个棺材,看来在这里死人很正常,“吵死了!”丽莎压着自己的头发,似乎让噪音小一些传进她的耳朵,是的,咒骂声,喧嚣声,枪声以及鬼知道是什么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是让精灵小姐的耳朵有点难受。

“毕竟都是地方实力派,和中央王国不同,莫拉的领主有兵权,部队就是私人武装,除了领主谁都叫不动,对于他们而言,有钱就有兵,有兵就有地盘。”

“亚特兰大的莫拉皇帝雷克,也就是莫拉最大的军阀,本来莫拉就是一个军阀联盟,只不过亚特兰大那边是最大的,所以相对而言话语权比较高。”

安娜无奈的耸肩,闪开了不知从何处扔来的杯子,然后从一旁的屋子中,一人被扔了出来,这一幕在这里很常见,街上有更糟糕的。

一个牛仔一脚踹开了另一人,随即掏出火枪,一枪射杀了那个家伙,周围的人一点反应都没有,似乎这就是这里的日出景象,并不值得新奇。

莫拉有很多这种地方,地广人稀的莫拉行政管理低下,而且每个地区都是一个军阀管理,他们有行政权,立法权,以及军权,可以说就是地方的土皇帝。

而这块地方的管理水平也全看这个家伙的水平,如果差,那就是臭名远扬的不法之地,如果好,那就会成为清泉镇那样的世外桃源。

但也正是这样,莫拉的各个行政区水平参差不齐,形成了混乱的场面,也存在这样的没人管的真.不法之地。

军阀们会为了一块地方大打出手,双方的部队死磕一阵,谁赢了这地方归谁,如果谁都没能力占下来,那就好变成无人管辖的不法之地,就像这样。

这里充斥着暴徒,赏金猎人,掠夺者,游荡的牛仔等等的混蛋,在这里,法律没用,因为压根就没法律,什么都要用拳头来解决,如果你有把枪就更方便了。

“小妞,陪我喝上一杯。”某个醉汉抓住了丽莎的手腕,丽莎看向这个满脸麻子的家伙,一拳将其打翻。

众所周知,丽莎对于阿尔斯以外的人类,都是藐视加敌视,尤其还是在这种噪音把她搞的焦躁不堪的时候,去惹她绝对不是好主意。

“嘿!该死的**!”醉汉倒在烂泥上,手中的酒瓶落地,其中的酒水也撒干净了,但他刚刚咒骂完,丽莎已经拉起箭矢,瞄准了他的头。

醉汉愣了一下看着丽莎的箭头,以及那张青筋都在跳的脸,“想死就继续说,杂种。”丽莎的心情很不好,非常的不好。

另一人跑了上来,拉起醉汉,看来是他的同伴,此刻阿尔斯也上前了,摁着剑柄,“我想你不会找麻烦吧?”

影也停了下来,冷着脸看着这边,还算清醒的牛仔看向阿尔斯愣了一下,又看了一眼影,瞬间似乎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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