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错误的代价228(1 / 2)

永恒的生命固然可贵,也被凡人所垂涎,但只有真正拥有永恒生命的人才知道,那沉寂于几乎也是永恒的孤独中,你的朋友们几乎都永远陪伴你,那怕他们的确很长寿,但对你而言也只是转瞬即逝。

对于精灵而言一百年是弹指一挥间,那对于龙而言那就更是如此,那怕一千年,一万年对他们而言也只是转瞬即逝罢了。

但这不代表龙就没有爱,这是错误的,阿尔斯早就知道,这个古龙,活了两万年,见证了人类两段岁月的古龙还是那样俏皮,打趣,甚至有时非常的幼稚,根本不像是活了两万年的老怪物。

他也知道他也曾爱上一个姑娘,一个根本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人类姑娘,并且为他剩下了两个孩子,松加德和克洛伊。

而前者正是被世人所敬仰的守夜人总司令,北境守护者,王国铁卫,如今的罗柏.暴风,强大的龙裔。

“就这样我和刚刚生下我们孩子没多久的赛伦,来到了莫拉,我曾经的故乡。”阿历克斯看着那山下的营地,轻声说道,似乎在讲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时隔两万年回到这片土地,真是有一种复杂的情绪,但我必须那么做,相比起东部,显然这里更安全,至少那时的莫拉不同于现在。”

“红岩人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灿烂的文明,在我们种群的遗迹之上,那些隐藏在山丘之中的断壁残垣,人们认为那是塔兰文明的遗址,而红岩人认为那是先祖的城市遗址,但那都不是,那是龙的,我们的遗址,曾经我们所建造的一切。”

阿历克斯有些感慨,那曾经永恒之城的辉煌灿烂又似乎展现在了眼前,那金碧辉煌的大殿,精雕细琢的雕塑和吊顶,高大的城墙和宽阔的平整街道,那是龙的城市,昔日最强大霸主的城市,而如今却依旧化为了尘沙之下的遗迹,被人们所遗忘。

“但不可否认,红岩人的确创造了一个辉煌的文明,而我也带着赛伦和孩子们来到了红岩人的首都,塔兰城。”

相比起开拓区的混乱,显然这里显得秩序井然,毕竟开拓者们与红岩人的战争,主要都在边境地区打,塔兰城这种核心地域,说实话,别说打,你能靠近这条战线就算你牛逼。

况且,在那段时间,塔兰文明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灿烂文明,他们的工艺品,尤其是珠宝被人类的贵族阶层和权贵们所热衷,富裕带来秩序和统治,那段时间,在东部打成一锅粥的时间段,这里显得就好得多,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难民大举进入莫拉的缘故。

而且说实话,人类开拓者们,长期是被红岩人的军队压着打,少数的开拓者们占下了一块地,建立了殖民地。

列如最著名的生命之地,魔山家族的成就。

“我们在那儿安家落户,多年的旅行似乎终于告一段落,我们照料着我们的孩子,在塔兰城生活了下来。”

“我找了一份工作,赏金猎人,我会去荒漠中猎杀怪物把值钱的部分带回来,换取酬劳,说实话,赚的还挺多的,有些怪物整个莫拉,也只有我能杀。”

阿尔斯不由得苦笑,当然,一条龙去打那些怪物,一个超级怪物打小怪物,那当然是碾压,整个莫拉,额不,估计整个世界上,还没什么怪物他打不过的,他是龙,在人类崛起前的旧日霸主,最强大的生物。

“我和其他的猎人不同,我不会离家很久,我通常早上离开,下午就会回来,又是是中午,你知道的,我不是骑马出去的,我是飞过去的。”

阿历克斯笑着说道,看着一旁苦笑的阿尔斯,自己也不由得苦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错,两万年后我就是那么居家,工作家庭两不误,这是件好事,我和孩子们和赛伦的感情一直很好。”

“赛伦成了一位医生,帮助当地需要帮助的人,那怕穷人,那些交不起药费的穷人也会,她还是那样的善良,但也罢,毕竟我们不缺钱,她想贯彻自己的观念我也不反对。”

“正因如此,赛伦在当地被称为“米莎”红岩语中意为母亲,人们尊敬她,静养她,她就像是女神,达夏在凡间的化身一样,正因如此,街坊邻居们和我们关系都很不错。”

“孩子们也一天天长大,松加德和我很像,勇敢,好胜,有时甚至是鲁莽,但那才是我的儿子不是吗?”

阿尔斯苦笑着点头,“那绝对是你亲儿子。”都说儿子的性格会很像父亲,我看着一点没错,这些品质,包括忠诚,仁慈,正直等性格造就了松加德,让他也和他的父亲以及母亲一样,成为被人敬仰的人。

伟大的守夜人指挥官,北方人们的保护者,不惧暴风等赞美的称号,这些称呼好不是白来的,是靠松加德,也就是罗柏自己争取来的,能让那些自傲的守夜人们尊敬他,奉他为总司令,服从他的命令也是一种本事。

“克洛伊更想她的母亲,聪明,善良而正直,非常好学,看上去长大后很适合成为一名学士,她也很漂亮,从小就是这样,活泼可爱,惹人喜欢,和她哥哥的感情也很好,她的哥哥也很护她。”

“你忘了你的另一个孩子,卡扎姆。”阿尔斯突然说道,像是提醒,阿历克斯笑着点头,看上去不想否认,甚至还带着一股赞赏。

“是的,卡扎姆,那个红岩族的孤儿,他是被赛伦带回家的,起初我和他很不对付,包括赛伦,我们是人类,他的双亲和故乡都毁于人类开拓者之手,他当然和我们关系很差。”

阿历克斯无奈的笑了起来,“我都不耐烦的时候,赛伦依旧是那样的耐心,始终没有抛弃他,我当时无法理解,但之后我知道,赛伦没有做错,那颗冰冷的心也在爱意中终于跳动了起来。”

“像是一种奇迹一样,那孩子放下了过去的成见,称赛伦为“母亲”当然对我他可不会叫我“父亲”。”

这条龙又一次无奈的苦笑道,阿尔斯可以想象那种尴尬的场面,拍着他的肩膀,理解视似的连连点头。

“也罢了吧,他和松加德和克洛伊的感情也很不错,尤其是松加德,他们兄弟俩就和亲兄弟一样,如果他们的肤色都一样,我估计所有人都会把他们当作亲兄弟。”

“他们每天总是在一起胡闹,玩闹,甚至和那些孩子们起冲突时,也是并肩战斗,和战友一样,然后我想到了我和贝尔,当然还有你的叔叔,乔尔姆,以及另一个名为灰烬的朋友。”

“老实说,每次打架还狗日的都是他们俩打赢,从来没打输过。”

屁话,一个龙裔打一堆普通人,能输吗?现在的罗柏也是,传言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为数不多的北域战争故事中,就有罗柏独自一人站在奔流桥上,硬是一个人阻滞了北域一个整编师的进攻步伐。

“虽然经常被他们的母亲训,但似乎俩人也没打算去改,也就这样,两人的友谊越来越深厚,我们也越来越像一家人,也就是在那段时间,赛伦肯请我赐予了卡扎姆我们的姓氏,暴风,卡扎姆.暴风。”

“我们变成了一家人,我们也在塔兰城生活了十多年,那是一段温馨快乐的岁月,两万年后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庭,在龙族我没有父母,我是金龙一族,生下来便被神殿所抚养长大,成为圣殿守卫,并且奉献终生守卫神殿和我们的圣物。”

说到这里阿历克斯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暗淡的情绪,但也仅仅只是瞬间罢了,转瞬即逝。

“但快乐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人类和红岩人再次爆发了大战,由新晋军阀冯.迪克率领的部队,第一次带领开拓者们和红岩人打的难分难解,他用自己无与伦比的战略和战术技艺让人类,第一次取得了一次像样的大胜。”

“就这样,红岩人内部仇外情绪很快便崛起了,民族主义让我们在塔兰城不在安全,我们也离开了塔兰城,而卡扎姆不能和我们走,我们要去开拓者们的领地,而去了那边,卡扎姆毫无疑问会被当作敌人绞死。”

“我们分开了,我想他告诉了你,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阿尔斯微微点头,和阿历克斯并肩看着山下的那大帐,那是卡扎姆的帐篷,他不知道,他的“父亲”正看着他,阿尔斯知道,他不会叫出口,但心里却已经认同了阿历克斯。

毕竟两个男人都不想第一个做出让步,显得自己很懦弱,就这样僵持着,那怕场面变得一度非常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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