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女儿和杀父仇人相亲相爱(二)180(1 / 2)

  方菲菲的脸红了,“你都没有正式求婚,谁要嫁给你。”

  这哪是不同意的语气,分明就是在撒娇,董明眼神灼灼,“你同意了,回去我就安排求婚。”

  方菲菲娇嗔道:“我才没有答应。”

  董明得到明示,回去后立刻就着手安排,晚上就在方菲菲宿舍楼下摆起了心形的蜡烛和玫瑰,并且对着方菲菲所在楼层大喊,方菲菲我爱你,嫁给我。

  方菲菲则是红着脸,在这场统共花费都没有她买给董明脚上那双球鞋贵的求婚仪式下答应了董明这场求婚请求。

  这件事自然被焦夜怀知道了,不过不是他特意派人调查的,而是原主安排在女儿周围的眼线告诉他的。

  原主知道后,被这场求婚仪式气了一个半死,还和方菲菲大吵一架。

  原主认为董明不够重视,求婚可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说花费巨资,最起码总要给女儿买一个钻戒吧。

  穷不是理由,都大学生的人了,还不能利用假期打工嘛。要是真有心,肯为女儿付出,好的没有,一万块左右的小钻戒最起码能买一个。这也是一番心意。

  方菲菲则完全不能理解原主的苦心,反而还大声痛斥原主不愧是做生意的,都钻到钱眼里了,感情都得用金钱衡量。

  原主很是被伤了一番,原主若不是用金钱衡量感情,生怕围在他周围的女人别有用心,日后会再生小孩抢走原本都独属于方菲菲的财产,又怎会一直不肯再婚。

  原主这么优秀的人,怎么可能缺乏追求者。结果一辈子都在为女儿打算,生怕女儿吃一点亏,最后却得到了女儿这样的评价。

  都能想象的到原主那时候的心该是怎样的疼。

  现在换成焦夜怀在这里,焦夜怀则是完全不在乎方菲菲以后会不会幸福,甚至还会在她走向深渊的道路上推一把,否则他早就把方菲菲这个白眼狼赶走了。

  当然还有一方面,焦夜怀也怕打草惊蛇,据他所知,董明现在挂着的女孩还有一个也挺有钱的。焦夜怀怕他这会儿表现出特别强烈的反对,再把董明吓退却,转而祸害那个女孩。

  如董明这种祸害还是和方菲菲这种白眼狼绑在一起一辈子才最好。

  所以对于董明求婚这件事情,焦夜怀完全没有过问,更没同上辈子原主那样把人叫回家里郑重的来一次推心置腹的促膝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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