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111(1 / 2)

  “小弟?”

  直到王富贵这句称呼喊出口,赵应天才不得不承认一个理论:作者写出任何一个人物都有其必然性,凭空出现的人物比如王富贵,一定和前文中出现的任何一个人有那么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在这里,王富贵姓王,来自洛阳。

  赵应天来到这个世界里就还认识另一个姓王的人,他叫王欣。

  而目前,揭了皇榜、被皇帝立刻认命成为钦差大臣,带着朝廷的几万兵马浩浩荡荡来到小城中的人,不也正是王欣。王欣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队伍前面,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不过眼底的阴郁还是没有消停,弥漫在他的眼底,怎么也荡不开。

  “小弟?”赵应天一格一格地扭过头去,看着王富贵很久很久,终于赵应天吞了吞唾沫道,“王兄,你是说,那个人,是你的——小弟?”

  王富贵点点头,脸上有痛苦的神色一闪而过,“终于,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回来了,我、我要回去,给叔伯们通个信儿。”

  ◎◎◎

  洛阳王家,天下首富。王家的叔伯兄弟每一个都经商,而且每一个都成功,王富贵虽然年轻,却是所有商人当中做得最大的,也正是这个原因,“特别会赚钱”的王富贵,就这样被兄弟叔伯们给推举,成为了家中的家长。

  王富贵的父亲王朗死后,这个家就一直是王富贵在掌管,不仅仅没有被兄弟叔伯还有各种姨娘的分财产给弄得分崩离析,反而一年一年赚得盆满钵满,成为了天下首富,旁人总是劝王富贵不要那么努力,他现在的钱财只怕拿来用上三五辈子都没有关系,可是,王富贵就是摇摇头,非常严肃地告诉对方他还没有赚够老婆本,还要继续努力。

  赵应天不由得想起一首广场舞的名字:《老婆不败家,赚钱给谁花》。

  无论王富贵是为了什么在赚钱,他已经成为了天下首富,每天还是不知疲倦地往玉面这里跑,每次来就花费掉大半的家财。一开始王家的各位长老还是很有意见的,毕竟这些钱打了水漂不说,还是要去迎娶一个男人,是个人都接受不了这种事儿。王富贵没有别的本事,但是只有一样,他能够很快将这些钱赚回来,速度飞快,只怕整个王家、乃至天下商人都没有这个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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