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之前留言!你更想看到哪一对?48(2 / 2)

  “谢谢姐姐,可是我周日就走了。”

  阿目皱眉:“去哪?”

  “SpinX的巡演,周日去日本,然后去北美。”

  “这样啊......”

  阿目努力牵起嘴角笑了笑。

  “周日好多事情啊。”姜亦瑟意有所指。

  感觉到阿目和贝贝之间的微妙气氛,姜亦瑟一口喝掉杯里的咖啡。

  “我还有事情先走了。”

  她朝阳台走去。

  阿目连忙站起来跟着过去了。

  “姐姐,你周日还要去吗?”

  姜亦瑟看了一眼贝贝。

  阿目摇头:“她没关系的。”

  “嗯,”姜亦瑟说,“我必须去。”

  她朝贝贝的方向点点头:“她是个很好的女生。”

  “她也是。”

  这个她指蒋秋秋,阿目明白。

  唉!我怎么会有这么花心的妹妹!

  姜亦瑟敲了下阿目的头。

  “你好好想想吧。”

  说完就跳窗走了。

  阿目回到客厅,贝贝已经把吐司和鸡蛋都吃掉了。

  “吃好了?”

  贝贝说:“你可不能死。”

  “什么?”

  “你不是说你在做酒保吗?”

  “对啊。”

  “你们那个酒吧,暗室,我听说了,是帮派聚集地……”

  阿目瞪大眼睛。

  “你......”

  贝贝眼睛都没抬:“在夜店做DJ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加上你姐姐......”

  “我姐姐怎么了?”

  “也在帮派里吧?”

  阿目张着嘴的样子有点好笑,贝贝放下刀叉:“你家在四楼耶!请问普通人可以徒手爬楼吗?”

  “所以你千万不能死,你知道吧!”

  贝贝举着叉子吓唬她:“至少要活到我不喜欢你的那天!”

  “为什么?”

  贝贝气呼呼地说:“拜托,我也想甩你一次好不好!”

  阿目高举双手作投降状:“好好好知道啦。”

  “经纪人找我,我得走了。”贝贝看着手机说。

  阿目去找车钥匙。

  “我送你。”

  “干嘛这么殷勤?”贝贝踢她,“知道我周日要走了,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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