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判决244(2 / 2)

  李金阳头发都急白了,以往他在潘阳镇还有几分权利,谁都要给他几分面子,也完全能够罩得住李学兵。

  但是这次是县城公安局出手,判决也是在县城里面走程序,李金阳是完全无计可施啊。

  他拿着从工厂里面挪用出来的巨额公款,准备替儿子求情,但是这些钱财根本敲不开任何人的房门。

  有张兆和这个《人民报》记者在县城里面待着,即便是真有心贪污的,也不敢在这个关头冒这个风险啊。

  “我拿什么救!”

  李金阳很崩溃,他甚至愿意拿自己去换回李学兵,但问题是,人家不给他换啊!

  “刘振伟,你搞死我儿子,这笔账我是绝对不会轻易算了的!”

  李金阳赤红着眼眶,他完全不认识李学兵是作恶多端,咎由自取,他将一切的责任都推给了刘振伟。

  认为是刘振伟故意要搞李学兵。

  李金阳需要一个发泄口。

  李学兵是李金阳的全部,甚至比他自己的命都要重要。

  如今李学兵没了,李金阳承受不住这个打击,他如果没有一个发泄口,将心中的愤怒转移出去,那他整个人都会崩溃的。

  而刘振伟是下令调查抓捕李学兵的人,他自然而然也成了李金阳痛恨报复的首要对象。

  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在李学兵被判处死刑的打击中。

  只是李金阳不知道的,何冲已经搜集到了李金阳犯案的证据,递交给了纪委,现在纪委内部已经在调查李金阳了。

  其他的不提,就是这次为了救李学兵,李金阳挪用自来水厂的款项,就足够李金阳吃一壶的了。

  对待公职人员贪污,在这个年代可是零容忍。

  李金阳夫妻俩倒也不用太为儿子伤心,说不定不用过多久,他们就会去陪李学兵了。

  一家人,还是要整整齐齐的。

  临近年底,案件判决一个一个都下来了。

  张红霞和苏芃芃的案件判决也下来了。

  张红霞过失杀人加上纵火,被判处劳改二十年。

  如果张红霞是故意杀人,那她得和狄永健、李学兵之流在刑场相见了,不过孙德贤鉴定,确实是过失,加上张红霞后面积极配合调查,所以被判处了二十年的刑期。

  至于苏芃芃,她的处罚结果可要比张红霞轻多了。

  杀人的事情和苏芃芃没有关系,她顶多只是教唆放火,而且烧的牛棚并没有构成重大的危险,所以被判处了一年的刑期。

  如果苏芃芃表现良好,甚至还能够提前出来。

  苏芃芃知道结果,心里轻松了很多。

  她这短时间一直和张红霞关在一起,张红霞受到打击太大,有些精神失常,所以经常对着苏芃芃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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