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不行,需要搞点钱40(1 / 2)

一夜安眠。

鸡叫三遍,柯南醒了,饿醒的。

过去的两天,可真累够呛,走了一天雪地,接着又是一天上山下山的折腾,昨晚在舅舅那,还没吃饱就被沈超拖走了,差不多是空着肚子睡觉的,能不饿吗?

就着冰冷刺骨的凉水,梳洗一番,柯南一个人溜出县衙,赶紧填饱肚子是正经。

顺义县毕竟天子脚下,是个富庶的大县,虽然是寒冬腊月,街上仍然是热闹非凡。

县衙外就是顺义县的主干道正大街。街两旁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摊位,商贩们吆喝着,吸引着来往的行人。挨排的早点铺,包子、油条、豆浆,寒风也无法阻挡阵阵扑鼻的香气。

柯南在人群中穿梭,打量着两边的早点摊,猪肉包子,羊肉馅的大饺子,那是啥?哦,豆腐脑,也不知道是甜的还是咸的……

肚子咕咕叫了三次之后,柯南狠心买了一个馒头。

没办法,穷啊,穷的叮当响!谁让他只是个见习捕快呢?

捕快一词,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

简单的说,“捕役”负责分析案情,辨别疑犯,类似后世的探长,可以说专业是动脑筋破案;

而“快手”当然不是后世那个抖音快手,是专门抓捕擒拿罪犯的,是个体力活,要求身强力壮,棍棒刀叉之类的兵器功夫要熟练,也要有拳脚上的本事。

虽然规定如此,实际破案时,往往也不会分得这么清,两个职能逐渐就合二为一,统称“捕快”了。

捕快中的小领导,就是捕快班头,想升到这个位子,一个是要脑子活,能破案,还有就是要能打,和犯人搏斗时不至于落了下风。

《水浒传》里的武松,景阳冈上赤手空拳打死猛虎,县令立即提拔他当了都头,看中的就是武松的好本事。宋代的都头,也就是大明的捕快班头。

像马大彪和舅舅这样的捕快班头,并不是官员,所以没有俸禄,正当收入只有“工食银”,一年十两左右,这点钱当然是不够用的。所以一般来说,捕快们都有自己的灰色收入,是敲诈勒索还是顺手牵羊,花样繁多。

但这块灰色收入,在顺义县行不通。因为沈县令是个清正廉洁的官,最恨扰民,所以顺义县的捕快,谁也不敢盘剥百姓,日子过得那是苦哈哈的。

至于柯南现在的身份,那就更尴尬了。他是白役,说白了就是临时工,压根不在编制,甚至连工资都没有。

今天早饭的这个馒头,花了一文钱,还是舅舅平日接济,柯南省出来的零花钱。

不行,必须搞点钱。

不然别的不说,吃的这么差,身体肯定好不了,现在这副单薄的身子骨,别说抓贼了,风大点都担心被刮跑了,还怎么当捕快,还怎么实现成为“明侦探柯南”的伟大理想?

而且想当好侦探,手底下得有人帮忙,捕快衙役这种四梁八柱的,可是你不给钱,人家能听你,尽心替你办差?

一次两次还行,多了那不可能嘛。

沈县令虽说两袖清风,到底是当官的,日子宽裕些。

但那是人家的钱,沈超把自己当兄弟,是情分,可不能顺杆爬!

不行,一定得弄点钱!

柯南边啃着冷馒头,边想着,不知不觉,走回到了县衙的住处,却见沈超正指挥着几个仆人,往自己的房子里搬着几个竹篓,竹篓里装的全是黑乎乎的木炭,再看房子里已经摆了个铜盆。

“沈超,你这是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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