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偷鸡摸狗的十三天167(1 / 2)

  他为了说话抬起头的时候,温德尔才发现他的脸意外的熟悉。

  这是个相当英俊的中年男人,看得出来他的眼角有皱纹,但他的脸应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不少,可能是喝醉了的原因,这个男人身上呈现出比他的脸还要年轻的幼稚气质。

  他说着,向温德尔露出微笑:“谢谢你扶我起来,不过我没喝醉。”

  在哥谭这种地方,走在路上和别人撞上了是很危险的一件事,因为你不能知道和你撞在一起的那个人身上到底有没有枪,在下一秒钟会不会从身上摸出一把手枪来向你开枪。

  “不用谢,韦恩先生。”温德尔深深的看了布鲁斯韦恩一眼,从他的面孔中发现了很多和达米安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的地方。

  可能是因为母系基因的原因,达米安的皮肤呈现棕色,之前温德尔还以为他是在沙漠里晒的,但是来到哥谭以后不怎麽出太阳,达米安却没有任何一点要变白的迹象,大概是生来就如此,温德尔还挺羡慕的,深色的皮肤练起肌肉来要比白的显得身材更好。

  布鲁斯韦恩很强壮,但稍显苍白(粉底抹多了),他身上流露出一些与所有的哥谭人都不太相似的,不应该出现在哥谭人身上的甜蜜气质,但仔细看起来,他又与这座城市十分协调。

  介于布鲁斯韦恩是杰森的养父,温德尔决定对他好一点。

  “韦恩先生,你是要继续去玩还是要回去?需要我帮你叫人来吗?”温德尔搀扶着布鲁斯韦恩的手臂,摸到了他坚硬的肌肉。

  “我……嗝……我要去别的地方玩。”布鲁斯韦恩眨眨眼,用一种自来熟的语气向温德尔抱怨道,“我看这家俱乐部一个星期只开一次门,还以为有什麽好玩的呢,结果是故弄玄虚。哼。”

  “那你的司机在哪里?我送你去停车场。”温德尔扶着布鲁斯韦恩,准备换个方向从正门离开,带着别人就还是不要走后门为好,要不然显得他和蜕衣俱乐部很熟悉,看着像是常客,不太正经的样子。

  “我们去约会吧。”布鲁斯韦恩突然对温德尔一笑,动了动自己的手臂,让温德尔搀扶着他的动作改为温德尔挽着他,“ Linda,你说我们要去哪里约会?由你决定,我都行。”

  好吧,看起来是真的喝醉了,都男女不分了。

  温德尔并没有什麽约会的经验,说道约会,他只能想到三个地方,蜕衣俱乐部,就是这里;奥里弗拉姆拍卖行,现在是下班时间;莫兰书店,莫兰小姐不喜欢吵闹,不建议带别人去。

  那麽还有什麽地方可以约会呢?温德尔思考了一下,现在刚好是夜晚,他想到了一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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