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偷鸡摸狗的十五天170(2 / 2)

  一个养子做了罗宾他不知道还有情有可原,但是三个养子全部都是蝙蝠侠的助手布鲁斯韦恩就不可能不知道了。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温德尔倾向于是蝙蝠侠先挑选中这几个孩子的。迪克格雷森有做过马戏团空中飞人的背景,作为年幼的战士的候选人,他天生就十分具有优势,或许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被蝙蝠侠挑选中成为罗宾的。

  杰森也是,他具有刃的性相,在战斗方面也颇有天赋,就算经过严格的训练,普通人当中也难得有一个能够达到这种程度的战斗力,他应当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

  至于第三位提姆德雷克,他倒是有可能真的是布鲁斯韦恩选的,比起战斗,在温德尔看来提姆德雷克的商业能力更为突出,他现在在韦恩集团内担当重要的职位,或许这是布鲁斯韦恩在三个孩子里更喜欢他的象征。

  “那你呢?你喜欢蝙蝠侠吗?”温德尔试探着问布鲁斯。

  “哈?那个变装怪人?”布鲁斯露出冷笑,“我怎麽会喜欢他?”

  可是他说他的孩子们都喜欢蝙蝠侠,虽然也不乏一家人都是a队球迷孩子却喜欢同城死敌的情况,但三个孩子都喜欢对家,那就证明情况不是那麽普通。

  布鲁斯韦恩长期以来一直在媒体上表达自己对于蝙蝠侠的厌恶,这有点像两个人避嫌。

  在温德尔已经知道他们俩人关系匪浅的情况下,他的这种言论就显得有点异常了,一定是为了掩饰什麽。

  不过探究布鲁斯韦恩和蝙蝠侠的关系并不是温德尔今天想要灌醉他的重点,他今天比较想让布鲁斯韦恩在醉酒的时候说出杰森的喜好,因为正常来说杰森离开哥谭已经好几年了,被问到他会显得很奇怪,所以只能用灌醉的办法。

  布鲁斯知道温德尔的意图,便絮絮叨叨的向他讲述了一些自己和孩子们的小故事,比如半夜里偷偷从老管家的看管下溜出韦恩庄园一起去街头买快餐吃——温德尔表示怪不得杰森喜欢吃快餐,原来是你小子教的;比如两个人在下雨的下午一起在庄园里的图书馆看书——这个很符合杰森的人设,他确实是个喜欢看书的文艺青年,之前因为关节风湿下雨天会痛,只能靠阅读来平复心情;比如一起在厨房做饭结果不小心把微波炉炸了——这肯定是布鲁斯韦恩的锅,虽然温德尔没见过杰森做饭,但是杰森至少能正确使用微波炉。

  两个人絮絮叨叨了半天,实在没什麽说的了,布鲁斯便假装自己喝醉了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温德尔撑着下巴,靠在吧台边上冥思苦想自己能给杰森送什麽礼物,只送一份小甜饼作为生日礼物未免有点太单调了,只能算平常的小零食,虽然他做好了一点装甲的部件,比如勾索什麽的,但是单独拿来送到时候送装备就不成套了也不好,送杰森喜欢的书吧,他又已经送过一次了,那还能送点什麽呢?

  要不把莫兰书店买空?只要把莫兰书店里所有有价值的书买走以后,莫兰小姐就会卷款跑路,到时候她整个书店直接留下来送给温德尔,书店里还有很多市面上会流通的普通的书,送一整个书店的书倒是足够作为生日礼物了。

  看见布鲁斯韦恩睡过去了,有人走过来坐在温德尔的另一边,向温德尔打了个招呼:“嗨,又见面啦。”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