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闻名乡里(2 / 2)

轻侠们虽然佩刀带剑,刀剑之术不再话下,但少有善射者,而打猎最重要的便是射术。

“愣着做什么?”陈盛也不跟他们客气,喘着粗气说道:“不是说好喝酒吃肉吗?把这只野猪扛回我家,今晚我请你们。”

说罢陈盛直接将大野猪托放在地上,江苞看着陈盛不算强壮的身躯,竟没想到是如此的勇猛。

“他果然做到了。”江苞钦佩莫名,说到做到乃大丈夫也。心下不由得感慨:“竟没发现豪杰就在身边!”

他为人伶俐,已知不能用他日的眼光来正视今日的陈盛。

如今陈盛更是慷慨仗义,竟然邀请众人喝酒吃肉,一时间江苞豪气大作,可不能让阿盛小瞧咯!

连忙应和道:“便依阿盛!今晚我们去你家喝酒吃肉!”

“阿旺,你去我家把酒取来,我们几个把这野猪扛回去!”

江苞发号施令,轻侠们连声呼应,江旺先走一步去取酒,剩下的几人合力扛着野猪,暗暗发现这野猪可够重的,不由得更加佩服陈盛的勇力。

陈盛和弟弟妹妹走在后头,他们一个劲地问陈盛有没有受伤,倒是被他反问陈卫怎么鼻青脸肿,陈卫不好意思说,接着又被陈兰取笑打架不行。

......

今晚杀猪,喝酒吃肉,自然是热闹的不可开交。

轻侠们询问陈盛是如何杀了这大野猪,陈盛轻描淡写,接着将枯燥无比的等耐猎物过程描绘成一波三折的遭遇战,众人大呼过瘾。

又说起那大虎,他们更是屏住呼吸,仿佛身临其境,平日乡里大伙去山林捡柴火时,也曾听过虎啸,那是吓得掉头就跑,恨不得多长十只腿。

却不想陈盛能在遇到大虎之后,还能打回野猪,若不是拥有超越常人的胆量,可是万万不敢的,由此更加佩服陈盛。

陈卫、陈兰已经记不清上次吃肉是什么时候,今夜吃得饱饱也早早睡下,只剩陈盛、江苞等人在院子里围着火堆,侃天说地,从天黑吃到了天明。

一大清早,江苞等人满意离去,个个都对陈盛赞叹不已,说他射术高超,胆量过人,慷慨仗义。

不止于此,一夜的交谈后更发现他谈吐不凡,深有见识!

阿盛这个人,能处!

陈盛毫不吝啬,为他们分了肉带走,还把剩下的肉分给隔壁王猛还有其他邻居,留了几天弟弟妹妹的吃食,又把剩的猪肉、猪皮、猪毛等拿去乡里的集市上卖。

这只有点拙劣的大野猪完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如此这般,日子便这样安定下来,一连十几日重复不断,陈盛白天奔波打猎,次日请客分肉,上市买卖,为了节省时间,陈卫、陈兰便帮他卖肉。

由于陈盛的仗义分肉,乡里村民无不赞扬,陈卫、陈兰卖肉时也不敢有人刁难,那江苞更是放言乡里,谁要是跟陈盛过不去就是跟他过不去。

凭借着精湛的射术和过硬的胆量,陈盛每次打猎都能有所收获,就算不能次次打回大野猪,野狐野兔也还是有的,野猪林里的野兽全被他认了个遍。

当然,与那只大虎更是数次照面,一开始面对大虎,陈盛只能害怕到不敢妄动,久而久之摸清了它的习性也就习惯了,惹不起总还能躲得起。

离一个月赎回卖身契的期限只剩不到十天,陈盛堪堪靠卖肉赚了五百多钱,于是他打算将野兽的毛皮先存放起来,找个时间去县里卖个好价钱。

乡里的集市只有关于衣食住行的一些交易物,且大多都是以物易物,只有到县里才能卖出好价钱,而且他还想买一些笔墨书写材料,只有县里才卖。

买笔墨自然是为了写字,好让别人知道他识字通文,且弟弟妹妹也是读书启蒙的年纪,此时上不起学,先识字也是好的。

如今陈盛在乡里也算小有名气,时常与江苞等轻侠往来,虽然没混游侠圈,但游侠圈已经有他的名号:“南留亭陈盛,有勇善射,仗义之士。”

陈盛深知虽然自己略有勇名,却不能单单以勇闻名,若只有勇力难免沦为他人之驱,得识字有见识,方能聚集他人为己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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