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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你的老杜!我跟你说再提那名字我把你绑雪橇上从山顶推下去!”
三个人吵吵闹闹着,海拔不知不觉到了四千四百米。
到了这里,四周已经变成了一片白色。三人都戴好了护目镜,拿出了冰斧和登山杖,长长的登山绳勾连起三个人,他们谨慎又艰难地向上攀爬着。
四野一片皑皑,路陡峭又滑,在没有前人路线的情况下相当难走。好在三个人都是拥有丰富经验的攀登者,且有着多年配合经验,相当默契地慢慢爬到了顶峰上。
安奎拉山封顶海拔大概五千二百米,站在山顶处,四面的峰峦尽收眼底。宛如巨兽温顺地匍匐下来露出背脊,让人有种凌驾于万物之上的豪迈之感。
沈伏峰忍不住取下了面罩,深深呼吸了一口稀薄的空气。
……嗯,胸口有点闷。
但没关系!哪怕是头晕眼花流鼻血他也得把这个逼给装完了,这就是他沈伏峰热衷于征服一座座高山必备的仪式感!
沈伏峰一只脚踩着一块石头,拿出手机,开始以各种姿势自拍。一边自拍还一边问时清嘉意见:“老时,你看我这个姿势帅不?在这茫茫雪山中有没有英俊得特别突出?”
时清嘉看他一眼,说:“别担心,你这个肤色,在雪山上拍照,不管什么姿势都会特别突出的。”
“……”沈伏峰又想骂了,可想想自己的嗓门,又怕引起雪崩,还是憋屈地闭上了嘴,只是一个劲儿朝时清嘉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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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伏峰自拍完了,仪式感也结束了,就开始看自己的两个队友在干什么。
杜晴弯着腰,在山顶找一块在她看来形状最完美的石头带回去。这也是她的仪式感,现在她家里的陈列柜里已经摆了好几十块石头,每一块背后都是一段她挑战自我的历史。
时清嘉呢?时清嘉正在……往笔记本上用铅笔记着东西?
沈伏峰好奇地凑过去,时清嘉瞥他一眼,也没收回本子,而是继续往下写着,她写道:“山势大致平缓,垂直气候带明显,有花海和冰碛湖,冲顶前五百米有陡峭险峰,雪线……冰层质地……适合建立大本营的位置……”
沈伏峰:“……”
沈伏峰一言难尽地看着她:“老时,怎么都过了四年了,你还是没学到我的精髓?征服自然奇观不爽吗?睥睨天下不爽吗?!你特么跑到雪山顶上,就是为了写报告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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