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浅谈因果”45(1 / 2)

“因”是原因,也叫因缘。“果”是结果,也叫果报。

“业”指一切身心活动,分为身、口、意三业。“报”是业的报应,即由三业的善恶所导致的后果。因就是业,果就是报。

种善因得福果,种恶因得苦果。其实,怎样的善得怎样的福报,怎样的恶,得怎样的苦报,也有恰如其分的“因果律”。

佛说:“行上品十善者生天,中品十善者做人,下品十善者做阿修罗,犯上品十恶者落地狱,中品十恶者堕饿鬼,下品十恶者沦畜道。

说明十善十恶是六道轮回形成的业因,六道轮回则是十善十恶应得的果报。

人生本是业果的相续,而“来先去后作主人”的第八识—阿赖耶识便是因果业报的主体。它把一个人前世所作的善恶业带到现世来,又把今世所造作的善恶业带到后世去。

阿赖耶识,意译藏识,它含藏诸法的种子,好像储存各种信息一样。由业因到果报,由果报到业因,生灭流转,轮回不息。

人生的苦乐,世运的盛衰,都是业力所招感。所以佛说:“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意思是“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造作业因,也不会得相应的结果。由此可知,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不虚弃,果无浪得。

正如“涅槃经.矫陈品”所说:“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

世间法是如此,出世法也是如此。

因果规律并不是佛陀所规定或制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佛陀只不过把它揭示出来罢了。

印光法师说:“如来成正觉,众生堕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可见连诸佛菩萨,尚不能超出因果之外。何况我们凡夫,不管你信与不信都要受因果规律的制约。

因果贯通三世:“有些人认为,人生一切都是偶然,没有什么前因后果,人死后,躯体便消灭,神识也飘散,有些人看见好人受恶报,恶人得善报,便怀疑因果,怀疑佛法。这是由于不明白因果贯通三世的道理。

佛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说明我们今生所受的善恶果报,都是自己前世所种的业因,是自种因,自受果。

而现在前身口意三业时时造作的业因,又正是自己未来应受的果报,前因后果,循环不断,也没有丝毫差错。

经中又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百千劫”是很遥远的时候,“所作业是”自己所种的远因,远在百千劫前种的业因,并不会自行消失。“因缘会遇时”指现在因缘成熟,“果报还自受”还得自食其果,关于果报的早迟,大体有三种情况:

一,现报:即现在做善事,现在享福报,现在作坏事,现在受恶报。

二,生报:即今生作善作恶,来世受福报受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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