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救人43(1 / 2)

余杭县距离钱塘县真的不算远,坐马车就是一天一夜的路程而已。

隔天下午,李豫和萧沫等人就抵达了余杭县。

救人要紧,一行人没有任何歇息,而是直奔余杭县衙,报出姓名,要见余杭县令。

唬得余杭县令亲自出迎。

李豫也就算了,最多就是头衔多了点,又是名士之子,又是云山书院的学子......但归根结底,官面上没有任何关系,不过是一介百姓而已。

可萧沫不同啊。

萧沫是宋国公孙女,剑南道节度使亲女......虽然严格说来,萧沫也没有官身,可这样的官二代,是一个小小余杭县令敢得罪的么?!

甚至,这位余杭县令都没有质疑萧沫是不是在冒充身份撒谎。

真不是这位余杭县令糊涂,相反,他太精明了。

是,余杭县令没法证明萧沫的身份都是真的,但他也没法证明萧沫的身份是假的啊。

但凡他去质疑一句,只要萧沫的身份是真的,那他就等于是得罪了萧沫,进而也是得罪了剑南道节度使,得罪了宋国公。

再者,余杭县令需要做的,无非就是给萧沫一点优待而已......是真的,他赚了,是假的,他也没什么损失。

而接下来,萧沫要求余杭县令立刻释放陶望三......这事儿,余杭县令也照做了。

但,不是听从萧沫的命令释放陶望三,而是秉公执法,辨明清白,释放的陶望三。

事实上,陶望三那件事,根本就不难查,那个掉落在盗窃现场的印章根本就是一个粗制滥造的东西,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假的。

余杭县令如果不是有意要教训一下陶望三,根本不会给陶望三关到牢里去。

更别说,真正的窃贼早就已经抓到了......一直不放陶望三,不过是县令大人还没出气而已。

而如今呢,余杭县令当着萧沫的面,重新审理这个案件,既能讨好萧沫,又能走正常的程序释放陶望三,在余杭县百姓面前落得一个“明察秋毫”的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明眼人不是看不出来是怎么回事,就是萧沫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但人家给你这个面子,你自然也得给人家这个台阶嘛。

不管如何,先把人救出来要紧。

在牢里找到都瘦了快一圈的陶望三,李豫扶着,给陶望三扶回了家里......陶望三的父母,兄弟,包括小谢,全都哭的稀里哗啦的。

可这事儿,只是做完了一半......陶望三这会儿缓过神来了,终于是发现,自己的老婆少了一个。

倒还算是个疼老婆的人,陶望三在得知秋容被本城的黑面判官掳去了之后,不管自己身体虚弱,非要强撑着起身,去城隍庙找黑面判官算账。

李豫赶紧的把人给摁回床上去,刚想开解几句......一转头的功夫,萧沫和馨儿不见了。

问了辛玥,李豫才知道刚刚萧沫气呼呼的出门去了......不用想,这位大小姐大概是想去干陶望三最想干的那个事儿。

毕竟,萧沫可是拿着剧本的女人。

给李豫急的......剧本上的内容,他也不一定保真啊。

反正李豫是不相信,仅靠骂一顿,就能让一个黑面判官放了秋容......他都能干出强抢女鬼的事儿了,你还能指望他能有什么廉耻心?!

这一去,非要闹出什么乱子来。

李豫也没辙,只能是宽慰了陶望三几句,让他安心静养,然后李豫就带着辛玥立刻出门,去追萧沫。

可李豫终究是耽误了一点时间,等他赶去城隍庙的时候,萧沫已经骂完了。

骂完就骂完吧,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萧沫直接把城隍庙内,所有的供奉神像都给推到了。

城隍,主簿,日夜游神,黑白判官,一个都没放过,全给推到在地......可怜的城隍爷塑像,甚至因为摔的太狠,导致“身首异处”了。

不是,你有仇报仇是没关系啦,掌握剧本也没什么......可剧本里也没说,把城隍庙内所有的神像都推倒吧?!

你当你是猴子呐,人家敢把三清雕像请去五谷轮回之所,那是人家有这个能耐和底气.....你有那个能耐,有那个底气么?!

萧沫推倒了所有的雕像不说,这会儿依然不解气的在那一阵痛骂。

什么“不分善恶”啦,什么“官官相护”啦,什么“色令智昏,不配为官”啦......她就差指着城隍爷的鼻子说他是“狗官”了。

真的,如果不是馨儿拿着宝剑护着自家小姐,而庙内的三四个庙祝已经躺在地上起不来了,这事儿恐怕没那么容易结束。

而事实上,这事儿确实没有那么容易的结束......就在萧沫骂完,被李豫拽走的当天晚上,整个余杭镇的城隍阴司,全体出动了。

没办法啊,都被人打脸打到这个地步了,城隍爷的“脑袋”都掉了......就算是泥塑的神像都得有三分火气,更别说这些神像背后,还真的都是真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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