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史上最强小队 (1)(1 / 2)

人,或多或少,都有对远方的执念。不知道远方的夕阳与晚霞有什么不同,不知道远方的月亮是不是也这么圆,而云,又是什么形状?

远方的人呢?他们是否也这么匆忙,带着些许惆怅?

如果这辈子就让我待在一个地方,我如何心甘!我要去冒险!我要去流浪!但等到了远方,见识到了远方的一切,你才能体会到一个词的真正意义,那个词,叫故乡。

故乡容不下的是肉身,而远方容不下的却是灵魂,哪怕肉身求得暂时的安定,灵魂却依旧在流浪。

所有心思纯粹的冒险者,在他们决定背上行囊的那一天起,他们就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也许是风餐露宿,也许是一生漂泊,直至客死他乡。。。

然而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生活!如果能见识高阶天堂的天使,亦或是灼热地狱的恶魔,那这辈子就值!

如果能顺便猎杀几只恶魔,为人类世界出一份力,那将此生无憾!昙花一现,刹那芳华,但就是那短暂的盛开更凸显出了它美丽的价值。

野蛮人克拉托斯还在吧台一杯又一杯的灌着酒,贝尔特朗也在一旁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酒,然后顺便看看克拉托斯到底能喝多少。而酒馆众人因为今晚这一系列的变故彻底疯狂了,整个酒馆的气氛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本来就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到崔斯特姆,想要猎杀恶魔,哪怕多数人从来没见过恶魔是什么样子。

然而有着必死的决心并不代表要去送死,如果能提高几分安全的概率,谁会傻傻的选择不去做呢?酒馆的存在便给予了这些冒险者一个很好的机会。

除了歇脚,补给,酒馆最大的意义便在于能见到与自己一样的形形色色的冒险者,如果能跟几个实力强大的冒险者组队,那安全系数必然蹭蹭往上涨!而如今,人类世界最强大几个组织的成员竟然奇迹般的同时出现在了这里,这可让人犯了难。

就好像如果货架上只剩一件衣服,那你可能会毫不犹豫的买下,但当同样品质,同样价格,但不同款式的衣服同时出现在货架时,那选择困难症可就要犯了。

况且,组队也讲究个“门当户对”,如果自己实力与别人差距太大,别人何苦要发善心带上一个拖油瓶呢?毕竟这又不是玩游戏,而是实打实的去跟恶魔搏斗!

一时间,酒馆里的一个个人数不等的冒险者小队都在激烈的讨论着,是否应该去找那六个“大腿”带带自己。

当然,冒险者中也不乏其他大组织或者家族的狠角色,只是不如那几个出名罢了。

其中一个五人冒险团体在今晚之前可以说是酒馆里唯一的第一梯队,他们中有三人来自当今最负盛名的雇佣兵组织——铁狼,其中两名法师,一名是拿剑的战士。

虽然是法师,但铁狼的法师跟来自维兹耶雷的安珀比起来那就相差太远了。

还有一人是西大陆东部沙漠城市鲁高因的雇佣战士,然后最后一人则是雇佣他们的老板,一名来自鲁高因的贵族,名叫瑞驰道勒。

这名贵族就是之前说的那类希望借此出名的冒险者之一。

他虽然没有经验,不会战斗,但他有钱,有很多很多钱,多到可以雇佣世界上最精英的雇佣兵,配备最好的装备,而且能一次雇佣好几个,在冒险者圈子里名声极响!大家都暗地里亲切的称呼他为金狗瑞驰。

“哎,西蒙斯,你说金狗会不会花钱去雇那今晚来的那几个?”,说话的是头脑清晰的安德鲁,他跟西蒙斯是一个队伍的,队里还有一对兄弟,伍德和泰勒。四个人正把脑袋凑在一块讨论着。

“嗯,很有可能”,西蒙斯沉吟一下说道,

“那个金狗,仗着自己家里钱多,天天被一群雇佣兵围着出去冒险,四处抢别人辛苦发现的宝藏,然后回去吹嘘自己有多英勇,恶心至极!呸!”

说着,西蒙斯啐了一口,正好啐在旁边一个人鞋上,那人正开心的喝着酒,完全没注意。

“不过。。。”西蒙斯笑笑,“就冲后来这几个人的名声,如果他们真是那几个组织出来的人,你觉得金狗能买的动他们吗?”,

“肯定不行!”伍德,泰勒齐声说道。

正说着呢,酒吧里一个男的站了起来,滚圆的啤酒肚,眉毛稀疏的看不出来,眼神猥琐,戴着金戒指,玉项链,一咧嘴两颗金灿灿的门牙直要闪瞎众人的眼。正是金狗瑞驰。

瑞驰道勒一起身,众人一下安静了,仿佛都知道他要做什么。

瑞驰道勒很满意众人的反应,下巴都快昂到天上去了。

只见瑞驰道勒端着一杯酒,直直的走向安珀,一只手背后,拿酒的手放在胸前,微微一欠身,说道:“美丽高贵的维兹耶雷女巫安珀女士,我是来自鲁高因的瑞驰道勒,您这一路一定没少颠簸吧?”

臃肿的身躯,华丽的服装,再配上那故作绅士的腔调,看的众人一阵想yue。

安珀本来在开心的喝着酒,突然被这么一个人搭讪,而且是在众人的注视下,不免被弄的有些浑身不自在。

“啊,多谢关心。。。呃,还好,还好,请问有什么事吗?”安珀答道。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