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马戏团(一)221(1 / 2)

哥谭总会时不时下起雨,而在雨后,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气息,湿漉漉的大地焕发出勃勃生机,玻璃上的水珠闪烁着晶莹的光芒,仿佛诉说着雨后的美丽。

戈登却很忙碌,但不是忙于处理各种刑事案件,只是在处理一些家常便饭的小事,谁家的猫丢了,狗丢了,谁家水管坏了,谁家楼上滴水等。

没错,这些事哥谭市民也都报警,让警察处理,可是遇到谁被谁杀了,谁和谁动手了,他们却基本不报警,因为他们知道当事人背后的黑帮会处理的。

叶成明本来是出来闲逛的,却注意到戈登坐着警车出动了,于是就好奇的跟了过来,跟着他们来到一栋居民楼,这是靠近富人区的穷人区住宅楼。

在穷人区是比较贵的房租,但又因为靠近富人区,治安还算不错,还有可能遇到富佬或者富婆,所以这里住的人也不少。

报案的人在楼下等着戈登,他下车后就迎了上来,指了指楼上的某个房间,和戈登交代着,叶成明则是竖起耳朵,假装在嗑瓜子,缓缓凑过来听。

靠近警车时,报案人眼神怪异的看着叶成明,这么喜欢听八卦吗?

还一边听一边假装不在意的凑过来,你以为很隐蔽,实际上这个行为很明显的好吗!

其他人也都回头看过来,见没人说话,都看着他,叶成明也停下嗑瓜子的动作,拍拍手朝戈登挥挥手:“好久不见,戈登警长。”

“你没死?”戈登诧异的看着叶成明,叶成明消失的第一个月他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后来第三个月时他就觉得叶成明是死了,毕竟就如蝙蝠侠之前说的,在哥谭,一个人消失几个月之后,如果没有离开去其他地方,那就是死了。

他又没有查到叶成明任何离开的痕迹,所以当然是认为叶成明死了。

叶成明对这句话已经免疫了,见到个熟人都要这么问,真是不失哥谭风格。

戈登上下打量一番叶成明,确定他没缺胳膊少腿,看了看他问:“你啥时候回来的?”

“几天前。”叶成明趁着和戈登聊天,凑到了戈登身旁问:“你们这是?”

其他警员见叶成明和警长认识,也就没有阻拦他。

“有人报案,这家水一直不关。”戈登指了指报案人,然后又指了指敞开的大门里面,正在流水的楼梯:“流的整条楼道都是。”

叶成明诧异的问:“这事也归你们管?”

哥谭的警察要管这么宽吗?

这种事让房东处理不就好了?

戈登摊手无奈的说:“大事不报案,小事警察管。”

整天都是这种事他也很无奈,谁不想干大案子呢,可是那些大案子根本不会有人报案,背后的黑帮自己就解决了。

或者是他们听到动静后出动,到了现场早就人走楼空了,顶多就是留下一些尸体,立案了后隔天就有个所谓的‘凶手’前来自首,然后各方火速配合,三天内就判刑,关进大牢。

更气人的是就算是这种案件,最后的功劳都算在警局局长和他的人身上,其他人根本分到一杯羹。

多年下来,他对外的形象一直是为民的好警长,警局其他警员就是吃干饭的。

久而久之,热血,想干一番事业的警员也就渐渐凉了热血,不再有干劲,真成了民众或者报纸里说的,只会吃干饭,拿钱不办事。

现在的哥谭警局,也就只有戈登带领的小组还在老老实实,任劳任怨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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