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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月月初发生在东阳县的一起人口失踪案。
根据卷宗记载, 失踪女孩儿名叫朱招娣,今年才刚十二岁,东阳县石塘村人士。
朱家孩子颇多,其中朱招娣年纪是最大的,底下还有三个妹妹并一个弟弟...看到这儿,燕宁已经下意识颦起了眉,有些条件反射性心理不适。
在时下人的观念里还是多重男轻女,认为女儿是给别人家养的迟早要嫁出去,只有儿子才能继承家业是老x家的根, 所以要是没能生出儿子那就得一直生, 直到生出来为止。
而为了能成功生出儿子, 有的父母还会给女儿取一些带有“期盼”意味的名字,比如“招娣”“盼娣”“来娣”等等, 其中蕴意不言而喻。
常言道“赐子千金, 不如教子一艺;教子一艺,不如赐子好名”,名字作为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后父母给予的第一份礼物,应当是独一无二是, 凝聚着父母对孩子的深情厚意和殷切期望, 而不是作为枷锁一般的存在,使女孩儿一出生就被迫沦为兄弟的附庸, 仿佛在告诉她“你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不值得被期待”。
何其残忍又悲哀!
当然了,不仅仅是大庆,哪怕自诩文明社会的现代也仍有不少“招娣”们的存在。
时隔多年,燕宁还记得当年自己初入省厅独立经手办的一桩杀人碎尸案给她带来的那种深入灵魂的不寒而栗感。
不是因为犯罪分子杀人手段的残忍,也不是因为尸体被发现时的支离破碎,而是受害人与杀人凶手之间存在特殊血缘关系——
弟弟不学无术,只会吃喝嫖赌,在欠下巨额高利贷却又无力偿还之后就想到了杀姐骗保,又因为怕尸体保存太完整会让警察从中发现蛛丝马迹,于是干脆杀人碎尸想将现场伪装成他杀以迷惑警方视线。
然而他才刚将刀插进姐姐胸口,父母就来了,正好看到儿子杀女儿这一幕。
姐姐当时气息尚存,于是就向父母求救,同时弟弟也坦白了他欠下巨额高利贷的事,并发狠说父母如果选择救姐姐,那他立马就死给他们看(弟弟事后坦白,他当时想的是,如果他爸妈铁了心要救姐姐,那就干脆送他们一起去死,反正一个人是杀,两个人也是杀)。
父母本来还犹豫,一听儿子这么说,立马就慌了神,父亲则是直接上前从儿子手中抢过刀,将刀插进了奄奄一息女儿的喉管,丢下一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的命是我给的,如今我想收回来天经地义。”
就这样,女儿被亲生父亲剥夺了最后生存的机会,死不瞑目,母亲倒是哭了哭,流了两滴鳄鱼的眼泪,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帮着儿子进行分尸...
当真相揭露的时候,燕宁跟她的同事们都惊呆了,杀人碎尸他们不是没见过,但还是头一回见到凶手和被害人之间血缘联系如此紧密,只能说他们还是低估了人性中的“恶”,或者说低估了“爱男宝”之心。
巧,也不巧,那位不幸惨死于至亲手中的姐姐,正是叫“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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