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72(1 / 2)

  坐在同一张餐桌边,他也很快真切地意识到了大佬的发小一点不简单。

  如果说梁焕云是狼犬,有心眼有城府,但喜欢打直球,懒得弯弯绕,那这位就是笑眯眯的狐狸,九条尾巴八百个心眼子那种,一点都不好应付,偏偏人家态度超好,十二分好沟通。

  他嘴里嚼着梁焕云夹过来的Q弹小鱼丸,对大佬的发小有了初步认知——是只社牛狐狸。

  徐崇看着坐在梁焕云身边乖乖巧巧安静吃东西的小美人,总算知道好友当初说挖了株白玫瑰回家养是在说什么了。

  季央的气质确实很干净,似乎是经历了很多,甚至是一颗心支离破碎过却仍然开出了无暇白花的干净。

  这样的气质很少见。

  而且对方虽然带着苍白清瘦的病弱感,一双眼却湛亮清澈,仿佛烧着看不见的灼灼焰火,这样反差的特质在一个人的身上糅合得相当融洽,很招眼。

  越是有着苍白纯粹的病弱,就越是引人想欺负,让对方流露出可怜兮兮又无能为力的脆弱表情……

  他微微眯起眼,季央呀,就像主动以身饲虎的小羊,亏得是遇到了梁焕云,他好友对待看得上眼的人相当体贴,哪儿舍得欺负,而是会心疼,会仔细照顾。

  他晃了晃杯子里的……果汁,丫的梁焕云见色忘友,连酒都不让喝,非要喝的话这顿饭就不攒了。

  咳。

  他看向季央道:“我跟焕云从小一起长大,还没见他对谁这么上心过,一直听他说你这样说你那样,今天见了面我才知道什么叫一物降一物,他会在意你一点不奇怪。”

  干净,但不是毫无城府的干净。

  美丽而危险。

  精准踩中xp,才会一眼就认准,也就是通俗意义上大家说的一见钟情。

  季央正专心吃饭,乍然听到徐崇的话,他顿了下才反应过来,一物降一物?没有吧。

  就算是真的喜欢他,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

  他看了眼梁焕云,道:“徐总夸张了,梁总只是有些迁就我。”

  季央的说法梁焕云不是很认可,接道:“哪儿夸张了?这叫贴切,他看得明白,央央,话说回来了,以我们俩现在的关系你还叫我‘梁总’?这不太生疏了,叫我的名字吧,就现在,叫一声我听听?”

  季央顿了下,直呼大佬的名字呀,这似乎有点太亲密了?

  除了宋思远,他没这样子称呼过其他人。

  他放下勺子,端起水杯小小地抿了一口压压惊,其实不是不行,当然行,可以,没问题,大佬想让他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

  只是那两个字到了嘴边后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卡住了。

  脚腕上莫名其妙地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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