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1 / 2)

  梁焕云的脸色称不上好,沉沉的,换了别人看去肯定觉得大佬超级凶,都不敢多搭话的那种不好招惹,但他看着只觉得心里安定,不,除了安定还有更多。

  那是什么呢?

  他的心房里鼓鼓胀胀又暖融融的,好像有什么要发芽一样。

  第四十三章

  盯着梁焕云看了半天, 季央的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从第一次见面时对方出人意料得没要更多,而是选择了单纯盖被睡觉,到第一次亲手喂他吃东西, 为他准备花瓣浴,为他去学烘焙, 再到送他那么可爱的帕帕拉恰小云朵脚链, 还会偷偷亲吻他的额头……

  哪里是不好招惹的狼犬, 分明温柔又包容。

  无论发生什么, 梁焕云总会站在他身边,认可他、夸奖他、理解他、支持他……保护他,让他知道自己不再是一个人。

  给了他稀缺的脚踏实地的安定感。

  所有这些纷杂却清晰的记忆交汇在一起的瞬间,宛若百汇入海, 终于让一个念头从他的心底里萌出了嫩芽——

  他对梁焕云是喜欢的吧。

  是喜欢。

  他轻轻勾起嘴角,那些好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喜欢呢?他说不上来,但确认的这一瞬间让他有豁然开朗的幸福感。

  只是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

  他没有喜欢过谁,没谈过恋爱, 也没暗恋过,跟邓高瞻更是没一点感情,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他哪里会爱人。

  他们不可能的。

  说到底不是一路人。

  可意识道到这件事还让他很高兴,很高兴。

  所以……

  喜欢的心情就藏起来好啦, 他想努力去做个合格的小情人,给短期内的感情保个鲜还可行, 能拥有这两年相处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是丰厚的馈赠。

  其他的就别去想了。

  回到公寓, 简单冲了个澡之后, 梁焕云又给季央肩上和脚踝处的淤伤喷了药,然后抱着人上床睡觉, 但对方困得眼皮子直打架了还惦记着他没吃晚饭,非监督着他吃了东西才算事儿。

  等收拾利落重新躺下,他搂着季央的时候十分小心,别再碰到那些淤伤了。

  把人哄睡后他一晚上没敢睡,就怕低烧发展成高烧。

  偏偏怕什么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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