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的光54(2 / 2)

  [Summer]:哎,怎的了,脸大小姐?

  [Summer]:别气,我怕你断句断错了,我说的是——脸,大小姐。

  [Summer]:都说你没有公主命,一身公主病啦,“大小姐”。

  [木辛]:你等着,我一定搞死你。

  [Summer]:你也等着。

  [Summer]:等着收我们工作室的律师函!

  纪时与合伙人达成协议,合伙人同意她在工作室实习,她自是爽快地交出原视频。

  合伙人听取律师的意见,在不会侵犯肖像权的前提下,公开原视频最重要的部分,一同发布的还有起诉对方诬蔑言半夏抄袭和网络霸凌的律师函。

  律师根据IP地址,详细整理了一份名单,这份名单就是网络霸凌言半夏的账号的实名资料。

  言半夏第一时间转发工作室的微博,紧跟着发布声明。

  [@Summer_不夜侯工作室]:

  也许我的价值观不同,所以在区别好坏和明辨是非的时候,我倾向非黑即白,讲证据,讲逻辑,实事求是。

  我有我坚守的原则,在创造行业中,不抄袭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最基本的尊重,热爱是创作的灵感源泉和原始驱动力,原创就是对这份专属于自己的热爱的尊重。

  如果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谈何热爱?谈何初心?

  吃瓜路人的所谓“正义”,像是刚学会打蛋的人在教厨师煎蛋,无理取闹地指手画脚,他们不认可我的做法,我以为是年龄的代沟,渐渐发现原来是三观的不同。

  抄袭仅仅是设计的事情吗?

  这恰恰反映了知识版权概念的缺失!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具备自我的思考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分青红皂白地言听计从,目不识丁地盲目指控,说不上出口成脏的吃瓜路人是可悲还是可怜。

  从来没说过做错一次就会被剥夺原谅的机会,也从来没有说过做错一次就要永远背上做错的标签,主要取决于认错的态度和是否已经得到相应的惩罚。

  设计的圈子不是饭圈,请不要把陋习带过来污染了。

  可能,这件事不会有最终的结果,因为吃瓜路人缺失羞愧感,抄袭的依旧抄袭,吃瓜路人依旧到处搜罗小姐妹,再次抱团成为小圈子去网络霸凌下一位受害者。

  是被宠坏的孩子,也是被孤立的孩子,他们拼了命似的在网络汲取一切赖以生存的荣耀,以为骂陌生人就很光荣、很有成绩感。

  打工很久的我只想说,社会的历练会让他们成长,会让他们磨掉小孩子气的棱角。

  工作室找出新的疑点进行分析,希望对方可以正面回应工作室提出的困惑,但对方没有这样做,对方只是顾左右而言他,咬住我一个所谓的荒谬疑点,逃避主题,再煽动吃瓜路人对我进行无意义但狠毒的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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