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问31(2 / 2)

埃德温是一个自出生起就没见过父母,在一家儿童福利院长大的孤儿。那家福利院在大约十一年之后被当地一家兼任防卫任务的武士团所剿灭,因为经营福利院的人并非什么爱心人士,而是一位以贩卖儿童为业的奴隶贩子。

他们的“货源”中只有一小部分是从贫困潦倒的夫妇那里买来的,更多的都是依靠一位从第四宫偷学过【人失其鹭】的武士从外面拐回来的孩子。遗憾的是,那位武士在福利院被剿灭时成功逃离,不知所终。尽管有人声称曾在斯通海姆看到过这个人的身影,他还在那里组建了一个家庭,但在光明之锋的情报员前往那里调查时却未能发现他们的踪迹。

埃德温在福利院里没有名字,只被其他人叫作是“第七个星期二”,这也是他后来从福利院里逃出来之后流落街头时用的名字。他在贝兰提亚西北角的一座小镇上流浪了三年,从八岁到十一岁,之后靠着藏在商队的车队里一路辗转经过七八个不同的城镇,最后抵达贝兰提亚北部的蓝狐镇,并在那里的第二大城区莫涅区里度过了成名前的最后两年。

在埃德温十四岁的时候,他体内的毒涅罗在老旧制革厂后面的死巷内爆发,将六个岁数相近的孩子们蒸发成六具骨头,上面找不到一丝血肉残留,因为它们全都被喷洒在墙面和破木箱里。

因为现场还留下零星几只犬牙的缘故,因此人们将这起案件的犯人称作是莫涅的红犬。这件案子在当时轰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当地的执法力量有限,调查一直没有结果的缘故,它也就慢慢被人们所淡忘,只被当做是某件人们在茶余饭后讨论的骇人听闻的故事罢了。

当埃德温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那是在当年那位奴隶商人被押解去法场处决的路上。

在贝兰提亚北部的最大城市,【岩石之都】斯通海姆,他靠着自己和一只跛脚的土黄色大狗冲散了八人制的执法队,并且顺利劫走了臭名昭著的奥兰斯特,并在现场发出了将会亲自调查所有涉及此案之人的宣言。

埃德温当众表示他不相信这样一个长年作案的集团在贝兰提亚内没有高层的帮助,并且言辞激烈地质疑了八大家族的权威,也因此被大光明宫发出了全国范围内的通缉令。

在那之后,因为他长时间没有落网的缘故,执法部门甚至想过要让侍锋者们插手,还特地送来了埃德温的档案资料,但光明之锋的高层在按照【第七宫的标准】经过评估之后却认为他并无太大的威胁,因此拒绝了这个请求。这就是万殊对于埃德温以往人生的全部认知。

“如果真让你和我换一下的话,我想对你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

埃德温在第一时间似乎想要反驳,但在看清楚万殊脸上的表情之后,反倒是有些讶然地看向他:“不是吧,像你这种人也会碰上坏事?”

万殊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只是沙哑着声音回答道:“在现在这种世界上,没人能够不经历痛苦。”

“那要是能够让你重来一次的话呢?”

埃德温舔了舔嘴唇,他的声音不自觉拔高了一点:“假如说有人能够给你一次机会,让你重活一次,你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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