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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精灵族自然是不缺钱的,兰澍作为被长辈带出去游历长见识的成长期精灵,出门前族里给了一大笔游历资金,在外每个月还会被长辈发一笔数目不菲的零花钱——这也是精灵们经常被当做冤大头宰的原因,他们真的个个都不差钱,买东西还基本都不砍价,奸商们不宰他们都良心不安!

然而穿越后,兰澍储物项链里那一大箱金币花不出去了。

兰澍不是没尝试过用金币换这个世界的货币,大陆各种天然物产资源很丰富,不然也养不出那么多的族群,大陆通用金币的纯度很高,在炼金术领域可以直接当贵金属媒介使用的。

可是他刚拿出金币找到地方换了点钱,出了门就被人盯上尾随……

横滨这民风实在太彪悍了。

而且这次兰澍还倒霉的遇上了当地的异能者。

亲眼见识过这个世界人类拥有的超自然力量后,从异能者手下逃出来的兰澍再看到疑似普通人看不到、气息污秽仿若大陆上偶尔会出现的魔物,长得奇丑无比辣眼睛的丑东西时,他已经麻木的能够坦然接受了。

人越多的地方这种丑东西就越多,城市里就跟养蛊场一样。

那好,他不住城市里了。

这就是兰澍会住在森林小木屋的原因,这里破归破,但胜在清静。普通人可能会害怕这里太过偏僻冷清,在身为精灵的兰澍眼里却相当好。

……横滨这边乱得不像话,导致森林还没有遭到人类的开发,平时没有人会接近,反倒便宜了兰澍。

住的地方解决了,吃的兰澍也可以将就一下餐风饮露——嗯,是真的靠晒太阳晒月亮就能填饱肚子,他是精灵嘛。

这样一来就省了很多钱,但兰澍还是要赚钱。

兰澍还想着将来身份办下来了就移民大夏呢,他不想做违法乱纪的工作给自己将来移民增加困难,但老老实实的打工不仅会被无良老板找各种理由克扣工资,还会被路上时不时出没的混混打劫,最后手里的钱连温饱都难。

这是什么鬼地方啊!

兰澍悲愤之下放弃了根本存不了多少钱的打工大业,开始寻找其他办法。

然后,在经过一家书店时,兰澍看着店员刚搬出来的新书宣传gg,心中突然冒出了写小说赚钱的念头。

在进入书店翻看了几本据说现在很流行的轻小说后,兰澍写小说赚钱的念头更强烈了!

这种小说我上我也行啊!

兰澍游历大陆时听过的各种传说故事比这些转生异界开后宫、被踢出队伍的辅助打脸闪亮归来、少男少女谈恋爱等精彩多了啊!

最重要的是兰澍还有个被精灵王弗拉莱特称为“织梦者”的天赋,他跟着长辈游历大陆时就是在当吟游诗人传唱各种久远古老的诗歌传说,让曾为这片大陆付出过血泪的英杰们不被遗忘,让那伟大灿烂的精神永远被人们铭记传颂……

额,虽然他基本都是在旁边负责背景音乐的,嗯,他是能歌善舞的精灵族不假,可他五音不全,唱歌会创死人。

但是负责唱歌的佩洁尔,也就是带他的长辈说,他的音乐能让人们更加投入、沉浸在故事里,如果是他来唱歌的话可能会让听众们身临其境的体会到故事中去——毕竟佩洁尔就曾在兰澍的歌声里看到了地狱对他打开了大门。

如果,如果佩洁尔不是在故意损他,那么兰澍想尝试一下织梦者这个天赋在他亲手写出的文字里会不会生效。

于是兰澍花了两天学会了霓虹的文字,花了三天时间写出了三万字的故事开头,广撒网的分开向三家横滨的出版社投递,现在正在等待出版社的回复。

盆栽里的铃兰花轻轻晃了晃枝条,发呆中的兰澍下意识抬手给铃兰花输送了点魔力,得到了铃兰花绽放的更加亮眼的回馈。

今晚已经是投递后的第三天了,要是再没消息……

兰澍摸了摸书桌上的纹路,嘴里暗暗发苦。

那他就只能去当富婆姐姐的小白脸了,不道德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好歹不犯法。

也许是苦尽甘来,人不可能一直倒霉下去……

总之,兰澍在小木屋里等了三天后,终于在第四天的一大早收到了一家出版社的回信。

于是刚把自己收拾的人模人样、准备靠脸去找富婆姐姐收留的兰澍欢天喜地的拆开了那封通过魔法寄来的回信——他这个黑户连住的地方都在深山老林,哪里有什么邮箱,是他偷偷在别人的邮箱上用了魔法,才让那封署名给他的笔名“嘉木”的信从别人的邮箱来到他手里的。

这家给了他录用回执,并且随信附带了37.5万日元稿费的出版社是霓虹着名出版社圆川书店的横滨分社,出了名的财大气粗,一直致力于出版杂志、漫画、小说等文化类书籍,算是霓虹出版业的行业巨头之一。

兰澍一开始虽然是抱着广撒网的心态投递,但其实他心里也没底,主要投递的目标还是另外两家横滨当地的出版社。

说到底他也是第一次动笔写小说,还是以前看过的网络文学点家升级流,小说主角没有什么高大上的血脉,就是个天赋好的真正草根,能不能合霓虹读者的胃口他也不敢确定。毕竟他记忆里看过的霓虹动漫主角基本都要有个牛逼哄哄的血脉,他的小说在霓虹水土不服也是很有可能的……

在辗转反侧等待出版社回信的那煎熬的三天里,兰澍从一开始的自信满满认为自己绝对能一炮而红逐渐转变,他开始反省自己低估了写作的难度,最后甚至都失望的打算去傍富婆了,但是!

这到手热乎的37.5w日元重新给兰澍注入了信心!

——最起码也要把这一本小说写完,再看看能找什么出路。

至于回信里那位编辑先生把他夸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俨然文学界紫微星的彩虹屁,被兰澍完全无视。

呵,他自己写的东西难道还不清楚吗,又不是什么文学名着,就一个打发时间的快餐小说而已……

不过这位白鸟编辑说话真好听,彩虹屁好有水平,人肯定不错,他好喜欢!

“老板,再来份杏仁豆腐!”

“好嘞!”

横滨中华街的一家川菜馆里,辣得小脸通红的兰澍放下筷子,咕嘟咕嘟灌了小半杯解辣的甜豆浆。

第一次拿到稿费当然要庆祝一下,所以在深山老林里宅了三天的兰澍来到横滨中华街,选了家川菜馆决定大吃一顿。

精灵们虽然晒晒太阳月亮都能填饱肚子,但崇尚自然的精灵们可不是素食派,他们除了水果蔬菜也是会吃肉的,毕竟大自然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动物捕猎也是食物链里正常的一环。

兰澍在大陆游历时也是吃过辣椒的,可味道始终和记忆里的对不上,现在这火辣辣又让人口舌生津十分过瘾的味道总算对上了,兰澍不禁胃口大开,点的五道菜全都吃光了。

这不,他又点了一份饭后甜品,老板兼服务员端着做好的杏仁豆腐过来时,看着空空如也的五个盘子和看起来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兰澍都有些惊奇,这小哥是真能吃啊!

兰澍察觉到老板惊奇的目光后,有点脸红,好在他吃辣早就吃得满脸通红看不出来。老板走后,他就舀了一勺软糯雪白的杏仁豆腐送进了嘴里。

嗯~~好吃!!

口感很滑嫩,真材实料杏仁的香味很浓,而且甜得也刚刚好!

兰澍美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游历大陆时他山珍海味也吃了不少,虽然味道都很好吃吧,但家乡的味道总是最难忘、最特别的!

他还记得以前妈妈也会做杏仁豆腐,小时候每次他考了好成绩妈妈就会做杏仁豆腐奖励他,爸爸也会给他买他最喜欢吃的卤鸡爪,镇上那家卤肉店卖的卤鸡爪又香又软,不费牙很好啃……

兰澍现在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的模样了,但还记得那份温馨的令他每每想起心里都有些酸酸的感情——

王,精灵王弗莱维特为了让初生的他走出回忆的深渊免于夭折,使他淡忘了那些身为人时强烈的感情。

兰澍很感激王的出手相救,没有王的帮助,他可能真的会在长久的思念回忆中消沉死去,可还是……好遗憾。好遗憾。

从餐馆出来,兰澍的情绪远没有进去时的开心,也因此没了花钱败家的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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