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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倒也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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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刍送我去往了我最想去的京城。
或者是说,在世人统一的追求下,我不得不最想去的地方。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像鸟儿一样飞翔,人在前飞,魂在后追。
眼皮子底下,方方块块的城区,玉楼金阁的宫殿。
方块间车水马龙,宫殿内庄严肃穆。
我们落于普通的房屋上,被人们当成了小偷。
我们落于青楼的瓦片上,被老鸠当成了流氓。
我们落于宫殿的最高处,被守卫当成了刺客。
最后我们在一小巷里,让小摊的老板给我们烤了两颗玉米。
“小娘子,我们在这里过夜吧,听说今晚有灯会。”
我对南刍只是点头,因为忙着啃玉米。
“小哥,你消息挺灵通啊,”小摊老板对我们笑道,“但是今晚城里要迎接大名鼎鼎的除妖师队伍,所以灯会可能不在城里举行了。”
我一听,除妖师。
这谁还去看灯会啊。
在我咽下嘴里的玉米,想对南刍说话时,只觉脊背一凉。
我转身向后张望而去,巷里四下无人。
空中攀爬在巷墙上的也只有一两只野猫,它们在扑停靠此地歇脚的鸟儿。
啊,一只猫扑到了一只鸟,而南刍也冷不丁地抓住了我的手腕。
“小娘子,我们今晚还是不在这里过夜了。”
不得不说,祂是有点变脸速度在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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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询问了小摊老板,举办灯会的地点。
而后雇了个马车,南刍想要迅速前往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