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王孙归不归131(1 / 2)

  月色渐移,暮色渐浓。

  草虫叫了的时候,钟煜从自己衣襟口摸出了一块青色的玉。玉穗飘荡,玉石剔透,几乎是纯色,青得像瑶池碧水。

  这些年,钟煜在崐仑做弟子、捉妖、外出去旁的门派,攒下了不少灵石。

  早在两年之前,他在珍品迷阁里,看到了这块玉佩。

  这玉佩大有防身之效,唤剑时便召来,虽然修士都有召剑之能,这玉佩灵气充沛浑厚,却能抵御下化神修为的一击。

  钟煜偶然进入那间铺子,目光便被这块玉石所吸引。

  天下珍宝他见过无数,能入他眼的不多,能入他眼又迫切想要得到的只有这一件。

  青玉造价甚高,没有弟子舍得花这么多灵石会去买这样的配饰。

  何况剑本身就是用来进攻的兵器,没有再给它配防身玉佩的道理。

  可他买了下来。

  只因为这样的东西才配得上沈怀霜。

  灰色蟋蟀缓缓爬过地面,振动薄翅。

  这虫子的生命从春夏开始,到秋冬寿终正寝,仅仅只有四个月的时长。这只蟋蟀好像生下得额外早,在立秋时,步履已见蹒跚。

  它卖力攀爬着,振翅后,却几乎掀翻身躯。

  钟煜伸出手,引它走入了茂密的林中。

  春时而来,秋时而归。

  蟋蟀如此,他也如此。

  钟煜收了玉佩,又起身,去房里取了笔墨。

  他从崐仑的药宗出去,第一件事,收拾行囊。第二件事,他对张德林传了信。信上只说,陆路若是慢,就走水路,务必用最快速直接赶到豫州。

  明日天亮就启程。

  写到这里,钟煜发觉自己的手腕竟在发抖,心口接着抽痛起来,紧紧扭成一团。

  那一瞬的抽痛,他差点缓不过气来,半晌起身,腰背就像折断一样。

  他站起来了,又折下,臂膀紧紧靠在书桌上才勉强借上几分力。

  原来,原来,分离竟是如此难受。

  眼中所见,都是模糊的。字迹模糊,陈设模糊。

  这回,他要多久不见沈怀霜?

  之前在画境时,他最盼望的是每个月月中。

  有时候沈怀霜不会从洞府中出来,有时候沈怀霜会突然出现在他身边,陪他写一会儿字,对一晚上的剑招,次日清晨,他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多个晚上,钟煜都快分不清楚,他见到沈怀霜是在做梦,还是他真的见到了他。

  那几个月他都思之如狂。

  如果真的到了分离的时候,他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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