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话 悖论(三)66(2 / 2)

“如果你想离开我的话就必须先拥有两个及以上的超能物,没有超能物的超能者通通活不过三天。

“之后你就可以寻找愿望继承者了,须注意,继承者必须自愿继承愿望,你不得对其动用任何威逼利诱手段。

“若实在找不到继承者的话,还有一种方式能让你摆脱我,那就是用另一个超能物将我摧毁。

“根据规则,只有超能物才能摧毁超能物,因此你可以用另一个具备攻击性的超能物摧毁我。

“不过我必须提醒你,失去初始超能物后你的体质会大打折扣,即便掠夺再多超能物也无法弥补其损失,这么做之前你可得想好了。”

“所以我非得成为掠夺者不可吗?”

“是的,你已经是了。”

“啊?为什么?”

看到白权玺这副一问三不知的表情,钢笔再次写起了小作文:

“白先生,因为那名买家也是超能者,刚才你把他杀了那他超能物就归你了,所以你已经是掠夺者了。

“买家的初始超能物名叫‘易物手杖’,该手杖可交换任何物品的位置。

“用它敲击地面两下可获得交换物所处环境视野,敲三下则是跟手里的东西进行互相交换。”

“那尸体该怎么办?”

“尸体的事你不用担心,超能者及其被害人的尸体会在死后第三天彻底消失,超能物则会在三天后被祈愿回收。”

“那他家人报警怎么办?”

“不必担心,根据规则,只有超能者才会记得超能者,普通人有关超能者的记忆会在一个月内被慢慢抹除,没人会记得ta。

“超能者死后,其生前靠超能物维系的一切都会消失不见,除非有人愿意继承愿望,否则对这个世界而言ta就跟从未存在过一样。”

“你为什么要控制我杀买家?”

“那人是位掠夺者,他把你约出来是为了杀死你得到我,他给你喝的茶有毒,若不是我逼他把茶喝下你早就中毒了。

“不过别担心,你的体质非常好,即便中毒也能快速分解,没什么东西能够伤害你。”

“他怎么知道你是超能物?”

“成为超能者满一周就会获得感应能力,彼时你能感应到一定范围内的超能者。

“成为超能者的时间越长感应能力就越强,彼时超能者和超能物你都能感应到。

“成为超能者三年后你就会获得屏蔽能力,彼时低于三年的超能者都无法感受到你的气息。

“在低于三年的超能者眼里,你与普通人无异,但在你眼里他们的身份却是一清二楚。

“但如果有高于三年的超能者的话,ta依旧能感应到你,除非你的时间比ta更长,三年之后在感应力上就是拼时长了。”

“既然你是为实现愿望而生的,那如果我完成心愿你会离开吗?”

“不会,完成心愿后我会一直存在,因为你得靠超能物维系这一切,哪天我消失了你的愿望也会随之破灭。”

“那就是说,实现愿望后就算把你扔角落吃灰也不能让你去见太奶,对吗?”

“是的。”

“你他妈!!我!!艹!!”

白权玺几欲发疯。

他没想到仅仅两小时他就从一个摆烂公务员变成了杀人犯!!这一切还是在一支钢笔的操控下完成的!!

更要命的是!他现在还在跟这支钢笔谈话!到底是他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在梦里!对!一定是在梦里!只要醒过来就好了!他必须想办法让自己赶紧醒过来!

他发疯似的在房里翻找能让他离开梦境的东西,他猛然想起左臂绑了把刀,他马上从袖子里抽出刀对准手臂狠狠一划——

刺拉!!

一道醒目的血痕出现在他右臂上,撕裂般的剧痛令他不停咂嘴,就在他以为自己即将醒来时,下秒发生的事直接给了他当头一棒。

短短十秒内,刚被切开的伤口迅速愈合完毕,其过程快到他甚至来不及去感受,唯一能证明伤口存在的只有残留在手臂上的血迹。

他被这恢复速度吓到了,他举起刀对准手臂又是几下,其力道之大几乎把手臂砍断。

尽管伤势极其严重,可手臂依旧在数秒内完全恢复,抚摸着完好无损的右臂,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

那支钢笔说的没错,他真的成了掠夺者,再也没有东西可以伤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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