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短暂交锋17(1 / 2)

少年眉目如带冰霜,他说话时语气平淡,然下手却凌厉,毫不留情面。

青运双目圆睁,被吓得呆愣,他还未生出躲避的心思,刀身已劈到近前。

雪白剑身向着他脑门劈来,要劈头而下时,一道刺目血光自他额心生出,倏而化为圆阵包裹住他整个人。

血光流转,裹挟黑雾,上官宸启凝神细看,发现每一丝血气上都带有一个黑色雾点。黑气自孩童身上源源不断地流出,渐渐凝结为实体。

上官宸启眉目一凛,剑身同血阵相触,二者同时出现裂纹。

上官宸启手臂上刚刚包扎好的伤口又渗出血迹,红色慢慢地扩散,彻彻底底地染脏白色绷带。血光仿佛带刺,一点一点扎入少年的手臂,在上面留下数不尽的刺口。

然他冷着眸子,不肯松剑,“你的同伙是谁?”

这个叫青运的小孩是魔物,但那个血阵不是青运可以发挥出的力量。

剑身离青运的头颅只隔着看起来脆弱无比的透明血阵,他嚎啕大哭:“爷爷!爷爷!救我!这里有坏人!”

上官宸启皱眉,“莫要哭闹,回答我的问题。”

青运捂住耳朵:“呜呜呜我不知道!不知道!你是坏人呜呜呜……”

血气如细针穿孔般刺入上官宸启执剑的右手,他的手很快变得鲜血淋漓。他受伤不浅,但说话依然平稳,“我不知道你是否为先天魔物,若为后天,使你成为魔物的才是坏人。”

“我会杀了你,也会杀了那个坏人,替你报仇。”上官宸启加大手上气力,血阵裂纹更大,他自己也受伤更重。

旁边,副官看得胆战心惊,他拔出自己的配剑,却插不上手。他根本无法靠近血阵,一旦走近,血肉仿佛被刀刮去。

只有这里最容不得一点闪失的三殿下,才可以站在那血阵近处。

副官想开口提醒“殿下莫要冒险”,但又怕说话会分去上官宸启心神,叫他为血阵所伤,因而只能在旁边干瞪着眼焦急等待。

上官宸启不问青运了,他要破阵,即使两败俱伤。

副官看出他这种玩命架势,心道:殿下哟殿下,您还真是任性妄为,您不把自己的命当命,但何苦连累我们这么多人呢?您要是死了,我们谁活得下来?

上官宸启的剑上已有裂痕,副官心一横,冲过去,全力一劈。

剑断折的那一霎,血阵应声而碎。

上官宸启呕出一口鲜血,青运惨叫,副官冲上前去。

同一时刻,走出不过几里地的曲欢顿住脚步。他咽下喉头涌出的鲜血,原本散漫悠闲的眸子一下子冷了下来。

曲欢今日恰巧被并蒂莲煞吸去全身魔气,所以只能用前世杀孽所留的血气来布阵。可是,他甚至还没走出青芜镇,阵就被破了。

曲欢先反省自己是否过于弱小,居然被人轻易碾压。随后他否定。

他身上的浓重血气有两个来源,一是他自身躯壳无数次的残破又复原,他复原的生机建立在残破的亡灭之上;二是他前世所犯的无尽杀孽,杀孽的怨气即使隔世都能找到他。

这二者叠加,就算是仙门的宗师前来,也不可能轻易破之。

能如此简易破他阵者,世间唯有一人。

第一世,那人将他千刀凌迟,万箭穿心,令他“不死”的身躯死去。那种疼痛,隔多少世曲欢都不会忘记。

小小的青芜镇,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他们居然又遇上——呵,当真是有缘。

曲欢双目赤红,此刻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上官宸启。

秦肖肖走在前面,没发现身后曲欢瞬息间的变化。

他们来青芜镇看病,结果曲欢白白地被人绑了,病没看成不说,他们还与青芜镇唯一的医师闹掰了。

秦肖肖不想无功而返,突然想起来她在青芜镇是有认识的人的,林家小姐林忆元。

天高皇帝远,林家是青芜镇的地头蛇,林老爷子嗣多得数不过来,而林忆元却是他唯一一个女儿,自小视若珍宝。

林忆元性子刁蛮,不喜琴棋书画、女红刺绣,唯爱品读医书。她说自己以后不想嫁人,林老爷乐得要给她招婿。她又说,她以后想做个医婆,给林老爷气得一晕躺在床上三天起不来。

虽然秦肖肖后来没再听闻过这位林小姐,不知道她有没有做成医婆,但是曲欢的伤这么严重,秦肖肖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带他去见一见林小姐。

兵荒马乱,即使是地头蛇林家也大门紧闭。秦肖肖敲门敲了许久才开。她言明来意,说自己知道他们家小姐喜爱医术,自己同她志同道合,所以特意来拜访,又指指曲欢,说自己还带了个病人,要同她一起探讨。

林小姐果然愿意见她。

秦肖肖看见林忆元的第一眼,内心:糟了,忘记现在的林小姐才十二岁。

林忆元一本正经地要给曲欢看病,结果曲欢伤口才露出来,她就被吓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最后小跑着出屋子,在旁边花坛干呕了半天。

曲欢乌黑的眸子同秦肖肖相视,不说话,只是看她。秦肖肖感受到一种曲欢对她的强烈的谴责意味——看,你硬要拉我来看病,结果一个老的把我绑了,一个小的被我吓吐了。

最后,林忆元秉承着她“医婆”梦想的责任感,跑回来给曲欢洒了许多别人那儿买的伤药,给他手上缠了绷带,直到像个粽子才肯罢手。

她送秦肖肖和曲欢出门,别别扭扭地说:“以后我肯定很厉害,你们再来找我,我肯定不会、不会那样了!”

是以,他们耽搁了些时间,还未出青芜镇。

秦肖肖安慰自己:见林小姐也不是一无所获,好歹他们收获了曲欢两手大大的粽子。

现在,他们又回到了人烟稀少的青芜镇大街上。秦肖肖走在曲欢前面,心里开始琢磨起两件事。

一为曲欢说自己是魔物。原文里曲欢是因为苏清曲的死才入魔,为什么这里他成了天生魔物?

魔物与人族之间界限分明,二者不是一个种族,也不可能诞下子嗣。曲欢是定国公幼子,父母都是人族,他怎么可能为魔物?

二为曲欢的血竟然可以疗伤。秦肖肖曾经很喜欢这本小说,追更时把前面回顾过一遍又一遍,她对剧情称得上是了如指掌,所以她确信,原文中从来没提过曲欢的血有这样的作用。

是作者的隐藏线?没提过的点?或者,难道是因为曲欢只杀人,没有去救过人吗?秦肖肖觉得这种牵强至极的理由也不是没可能。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