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回 透过阴影,看到了杰克·罗丝的过去(1)13(1 / 2)

两个千年以前,阿奎斯陲亚已被两位公主彻底统治;其中的较年长者:塞拉斯提亚,被奉为大公主;另一位则是她的妹妹:露娜,奉为二公主。从此,阿奎斯陲亚变成了一个虽为君主制、却民主而富强的国家,统治者是绝对明智、公正的,生活在那里的马没有一匹会哀叹自己的生活;在阿奎斯陲亚中的任何一个地方,你可能会找到浪者——这类马四海为家、居无定所,以游行为乐,流浪就是他们的生活——但你绝找不出一匹乞丐,仅从这点来看,这里就足以成为一个相当令马神往的理想国家了。

但与这此地仅隔一片森林,我们就会见到另外一个大不相同的国家,以及它所呈现出的大不相同的光景;如果用“天堂”形容阿奎斯陲亚的话,这里就是毫无疑问的“地狱”:天,向来是黑色的,被灰黑的乌云所覆盖,阿奎斯陲亚的阳光照不到这里,欢乐和幸福亦与这里无关,生活在这里的马除了哀叹自己的命运外,每天只有无尽的做工、做工,累了,困了?一场大雨就好了!统治者坐拥所有权力,这其中自然包括天气的掌控权。咳着、喘着,已经累到看不清眼前事物时,还是被逼着做工。

他们是谁?一个国家的公民——倒不如说成是一个巨大工厂的员工。做的是什么工作?采矿,开采国家丰富的水晶资源。为什么要做这些?统治者命令的。若再往深了追究,那要说明的便多了。

那时候,这个国家唯一的统治者是一匹黑色独角兽,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此独角兽名曰黑晶王,身高明显高于正常雄性成年马,头发黑长且一直飘动在空中,深绿色眼仁,鲜红色瞳孔,同他对视总能感觉到其眼中散发的煞气,面目英俊但狰狞;能够统治这个国家完全是因为法力无边,迫使大家屈服,才自封君主,强迫全体小马为他采矿。水晶,是他的最爱,喜爱程度并不比龙对水晶的喜爱程度差;水晶,在他眼中是珍贵的美物,越多越好;在龙的眼里是可口的食物,代表着填饱了肚子。

黑晶王是自然元素中黑暗与阴影衍生出的独角兽,这自然而然的使他绝不可能为善;他的能力却又强大无比,这便令他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没马能够阻止他。如此,作为一个黑暗、邪恶的结合体,他将他统领的国家变成这样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里叫做水晶帝国——是黑晶王起的名字;这个国家本没有名字,大家快乐地生活着,随它叫什么都是无所谓的事,但被黑晶王统治后,国家的名字就与居民无关——至少在那里是这样——而与统治者有关了!所以,黑晶王便为它取了这个较为贴切直白的名字:水晶帝国。

水晶帝国山丘众多,而其中又极富水晶,所以,水晶在这个国家并不值钱,那黑晶王为何又如此兴师动众去采而集之呢?

原因很简单,水晶值钱与否,它的形状及颜色都是美丽动马的;普通、庸俗的马在意的是它的金钱价值,但要知道统治者是从不缺钱的,所以,黑晶王关注的是它的外观,美,就是好的。

水晶帝国中最高的一座山,恰好坐落在它与阿奎斯陲亚交界处的森林旁。它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整个帝国里唯一一座积雪山——这点非常重要,若非如此,那么,接下来的若干页所要讲述的故事就完全不会发生了。

山高,意味着富含水晶,黑晶王不可能不对他的帝国中这么大的财富视而不见;在日常巡视监督时,他总会绕到那座山顶,看一看它,但以当时马可达到的能力,采水晶只能在山脚进行;所以每次黑晶王看到无际的皑皑白雪时,也不免哀叹起来:

“如此巨大的财富,却得不到!如果能采出这山顶的水晶,吾宁愿不做这君主了!”

这话是他自言自语的,否则,如果被他的“子民们”得知,别说是山顶水晶,挖平这座山也要让他不再继续统治!

水晶帝国建立的第四年,同时是黑晶王统治这里的第四年,发生了两件几乎使历史为之改变的事,但他黑晶王只知其一。

花开两朵,咱们各别一枝。

黑晶王所不知道的这事,发生在阿奎斯陲亚,塞拉斯提亚在一次日出时偶然发现了水晶帝国那片“永夜”区域;她认为应当是统治者忘记日出了,便准备去提醒一下;但当她飞到那里时,看到的是全国上下、所有马都在劳作,毫无生机的一派景象,这些使她震惊。于是,她飞往了位于帝国中心、当时全国唯一一座城堡中,找到了黑晶王。

“尊敬的国王陛下。”塞拉斯提亚这样说——这里要说明一下,她可没有任何要讨好黑晶王的意思,当年的外交辞令就是如此,上层社会的马们若是第一次见面,都要如此尊敬,以彰显自身的礼数;并且哪怕互相熟悉,互相之间也绝不称“你”,而是称作“您”。

“尊敬的外宾。”黑晶王从塞拉斯提亚的外貌便推断出她不是什么普通马;她头上的皇冠又足以让他对她的身份了解一二。所以,在塞拉斯提亚说完后,他也毕恭毕敬地回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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