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次交锋(1 / 2)

出人意料,初审并不顺利。

刚被带走时毫无反抗的老李,车还未到看守所就开始表达不满。

“为什么要抓我?为什么大年初一抓我?”

签收拘留证时,看到涉嫌罪名一栏“故意杀人罪”几个字,老李似乎坦然了。

“你们肯定搞错了。”他很顺从的签了字。

对于自己被警察带走,小李似乎并不惊讶。坐在警车上的这个年轻人,除了有一点宿醉之后的颓丧感,看上去并没有惊讶、恐惧、紧张、懊悔等等本应具有的反应,他同样没有任何反抗。押送小李的年轻警官也姓李,从警几年见过不少犯罪嫌疑人,却也震惊于李哲这种近乎变态的麻木。

对于拘留证上涉嫌罪名,小李表现得更为激动,他坚持自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干出杀人的事情。

但,已经收集到太多证据了。

共同生活的三个人,其中一个被剁成肉酱,作案工具都还摆在厨房台面,骨头就放在冰柜里。另外两个人可以说自己完全不知情吗?

他们真的这样说了。

预审是分别进行的,问题相似。

对于案发前后的行动轨迹,老李的给出的答案是:腊月二十九还在正常上班,下班路上买了点菜,之后一直在家中,直到警察来抓人。

小李给出的答案是,腊月二十九正常下班,下班后一直在家,与父母一起吃过晚饭后就在自己房间打游戏,腊月三十中午与几个朋友聚餐,喝酒至下午大约五六点钟也许还更晚一点,醉酒,被朋友送回家。之后一直在房间睡觉。直到警察来抓人。

何队长要老李按照时间顺序详细描述一下都做了哪些事情,老李看起来也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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