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吃醋与保镖(1 / 2)

  所有人都离开了,而空荡荡的温宅只剩下了温锦华和几个温少言聘请来的哑护工,还有那深夜总是不期而至的红衣身影,负责监视的警察掏了掏耳朵,只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又开始惨叫了?这不什么都没有吗?”

  作者有话说:

  写完发现,这一章名字、内容和章节数非常般配了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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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诉时效的规定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故意杀人罪其实是符合第(四)项的。

  但是案件立案后本身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温少言当初是找到了蛛丝马迹,于是立案了,至于是什么蛛丝马迹呢,这一点下一章会说一下。

  而且本质上,即便是有追诉时效,公安也不是必须要撤案,也可以选择侦查,检察院也可以提起公诉,最后要看法院怎么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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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吃醋与保镖

  【小余秘书, 你想旷工?】

  温少言走出大门时,微微抬头,远处飘来了点点浮云, 今天阳光很好,但阳光的温度远不如手掌的温度温暖。

  肩膀被轻轻碰了碰,耳边传来了余孟阳的声音:“都结束了。”

  是啊,都结束了……终于结束了……

  “你知道吗, 其实有那么一段时间, 我只想逃离。我也想过, 多行不义必自毙, 他们总会自食恶果。”温少言一哂, “不过我发现这不适合我,有些仇我想亲手报。”

  “所以你知道吗?”温少言转头看向余孟阳, “我很庆幸当初陈九修派的是你, 如果不是你,我这双手也许会沾上他们一家三口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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