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崔颢:娶老婆只看脸38(2 / 2)

当然,唐代还有“和离”的制度。

和离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然后写成书面文件,相关部门公证过后就能合法离婚了,这种离婚通常是要返还女方彩礼等,男方还可能做一定程度的补偿。

这么看来,崔颢有可能是后一种,只要钱到位,休妻也好说。

可惜史料太过稀少,假如崔颢能自己写个自传,或是他的朋友能记录下崔颢的事迹,那么唐代的婚恋制度就有了鲜活的例证,不仅满足八卦的好奇心,还能填补婚姻制度史,可惜可惜啊。

从崔颢能肆意结婚离婚来看,他应该不太受大族的重视,如果他是博陵崔氏的重要一支,那么族中婚娶只可能是来自同样高门的大姓,比如范阳卢氏等。联姻大姓是主要任务,怎么可能还去顾及对方到底漂不漂亮。

高门大姓的婚姻很难自己做主的,随便举两个例子。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儿子,琅琊王氏是东晋最顶级的门阀,王献之本来娶了自己的青梅竹马同样是高门大族的郗氏。

皇室的新安公主离婚了,要改嫁,就选中了王献之,于是王献之不得不休掉了自己的发妻,改娶了新安公主。

而这件事也成了王献之一生的憾事。

再举个例子,还是和琅琊王家有关。谢道韫嫁给了王羲之的次子,但是谢道韫对这个丈夫很不满意,她回娘家的时候闷闷不乐,别人就问他原因,她说:“谢家子弟这么多,各个都出色,但没想到世上还有王郎这样的(蠢材)。”

从上面例子来看,高门大姓娶嫁毫无自由,那么崔颢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么任性的,太好奇了,可惜难以有答案了。(猜测代价就是完全放弃宗族庇佑了)

返回